? 1、崗位發生了調換,必須進行轉崗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 2、地面崗位調換從事井下崗位。第一級培訓教育時間不少于64學時,由安全培訓科負責組織,培訓的內容為:入井須知,入井前的準備及注意事項;法律法規、機電運輸安全知識;三大規程,開采常識,“一通三防”安全知識;礦井基本情況,災害預防和處理,自救和互救常識,事故案例分析等。第二級培訓教育由班組負責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培訓的內容為班組管理制度,勞動紀律,簽定師徒合同。
? 3、井下崗位調換從事地面崗位:由用人單位負責,時間不少于72學時。
? 4、對從事特殊崗位的員工,其培訓嚴格按特殊崗位的培訓規定執行。
? 5、授課人必須認真負責,確保培訓時間、培訓質量。
? 6、參加培訓的人員,認真聽講,作好記錄,按時上下課,無故不得缺席,在培訓期間曠課1天以上者,撤銷其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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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