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風筒出口距迎頭超過規定,罰現場跟班隊長,當班班長各50元。
2、因運輸、巷道整修、放炮等造成風筒損壞的,罰責任者50元。
3、迎頭風筒落地(不吊掛),罰施工現場班組長50元。
4、瓦斯超限仍繼續作業,罰跟班隊長,當班班長各100元。
5、在風門、密閉5米范圍內和風門之間堆積雜物,罰單位100元,由單位落實責任者。超過6米擴散通風仍繼續作業,罰跟班隊長,當班班長各100元。
6、擅自支開風門,罰責任者50元。
7、掘進工作面臨時停風后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否則,罰跟班隊長,當班班長各100元。
8、無計劃停風、停電,罰責任單位200元,由單位落實到責任人。
9、隨意破壞風門、密閉、柵欄、防塵等通風設施的,罰責任人100元。
10、瓦斯員、班長、放炮員、采掘司機以及科(隊)管理人員沒有按規定佩戴瓦斯監測儀器的各罰款50元。
11、瓦斯員漏檢、假檢,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2、采掘工作面機組、掘進機內、外噴霧必須齊全,發現不齊全,罰單位100元。發現一次機組噴霧不使用和失效,罰跟班領導、司機各50元。
13、掘進工作面風筒必須逢環必掛,否則每環罰跟班班隊長各10元。
14、在風門中間和密閉墻外隨意大小便者罰款50元,并責令其立即清理現場衛生。
15、在檢測牌板上亂涂亂畫或故意破壞牌板者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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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