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條例,以及集團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等,抓好業務保安工作,保證煤炭營銷工作的安全、有序進行。
2、做好同煤集團公司的煤炭銷售、貨款結算、售前售后服務和運輸組織工作,確保安全、準確、無誤。
3、及時掌握國內煤炭市場動態,主動征求各煤炭用戶意見,定期走訪煤炭用戶,實施符合市場經濟變化需求的煤炭營銷策略,確保集團公司商品煤炭在煤炭市場中的占有份額。
4、加強煤炭銷售合同的管理工作,確保合同的嚴肅性、準確性。
5、根據國家有關煤炭調運方針、政策和分配計劃,合理有效編制集團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的煤炭運輸計劃,并組織貫徹落實。確保煤炭訂貨合同的兌現率。
6、認真執行《煤炭送貨辦法》,與鐵路系統部門密切配合。加強路礦協作、合理調度車輛、組織裝車作業、搞好產運銜接,保證集團公司所生產的煤炭按計劃量、按時、按質地供應給各用煤單位。
7、及時準確地按照商品煤實際發運量搞好貨款的結算工作,確保貨款安全及時回收。
8、積極配合集團公司搞好在途貨款的清收工作,保證國有資產的完整。
9、搞好煤炭售后服務工作,公平合理地處理集團公司商品煤質量、計量商務糾紛,維護同煤集團公司的銷售信譽及商業形象。
10、指導同煤集團本部各礦、站嚴格執行裝車“十字”作業規程、搞好儲裝運安全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處理,防止儲裝運系統發生安全事故,并抽查監督各礦、站將商品煤保質、保量裝運出去。
11、積極配合同煤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定期對各礦煤炭存煤進行盤點,督促各礦加強存煤管理,防止存煤自燃嚴禁火煤上車。加強煤場安全管理,防丟煤、防燃、防洪。
12、定期對各港口的存煤情況進行盤點,加強港口存煤管理,確保到港煤不丟失、不自燃。
13、搞好煤炭運銷總公司所屬大同、朔州、忻州有限公司、朔州礦業公司儲裝運系統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督促、檢查各公司儲裝運系統等安全管理工作。
14、保守商業機密,確保煤炭銷售相關機密不泄漏。
15、加強“五管部門”的管理,防止失盜、失火等事故的發生。
16、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加強和改進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設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運銷職工隊伍,塑造煤炭銷售行業的良好形象。
17、負責礦井選煤樓的綜合業務管理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