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放炮員不隨身攜帶放炮器鑰匙或非放炮員隨身攜帶放炮器鑰匙的,罰責任者100元/次。
??????? 9、不執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罰瓦檢員、放炮員、班組長各50元/次。
??????? 10、炸藥箱放置位置不當或裝配引藥未避開電氣設備的,罰班組長、放炮員各50元/次。
??????? 11、在井下擅自拆裝放炮器或用放炮方法檢查母線故障、放炮器故障者,罰責任者100元/次,并追究瓦斯檢查員的責任。
??????? 12、使用非專用木、竹質炮棍或用力沖擊搗實藥卷的,罰裝藥者50元/次。
??????? 13、當班放炮完畢,剩余炸藥、雷管未及時退還藥庫消賬,罰當班放炮員100元/次;炸藥庫保管員不認真清點消賬的,罰保管員100元/次;拒絕回庫火工品的藥庫保管員罰款200元/次。
??????? 14、炸藥、雷管箱及其他設備未移至安全地點就放炮的,罰放炮員100元/次。
??????? 15、工作面停風或風量不足時放炮的,罰瓦檢員、班長及放炮員各100元/次。
??????? 16、拒爆時,班(組)長、瓦檢員和放炮員必須待足15分鐘后,才能沿線檢查,否則罰班(組)長、瓦檢員、放炮員各100元。
??????? 17、 處理瞎炮時,有下列違章行為的,處以罰款:
??????? (1)、無專人(班組長)指揮處理瞎炮的,罰班組長30元/次,罰擅自處理者50元/次。
??????? (2)、用手鎬等工具挖或硬拽瞎炮雷管腳線的,罰班組長及操作者各100元/次。
??????? (3)、在瞎眼上用打眼的方法掏出藥卷或雷管的,罰責任者500元/次。
??????? (4)、用高壓風力吹瞎眼或殘眼內的炸藥雷管的,罰責任者100元/次。
??????? (5)、瞎炮未處理完畢,在有瞎炮的地點附近進行與處理瞎炮無關工作或圍觀的,罰違章者50元/人次。
??????? (6)、當班處理瞎炮未完,不在現場向下一班的班長和放炮員交待清楚的,罰責任者200元。????????????????????????????????????????????????????????????
??????? 18、要銷毀失效的炸藥、雷管,就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不得自行銷毀。否則,罰款500元。
??????? 19、井下用車輛運輸炸藥雷管無專人押送者,罰責任人500元。
??????? 七、提升運輸
??????? (一)、平巷運輸
??????? 1、機車司機離開操作位置時沒有切斷電動機電源或關閉油門開關以及沒有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罰電機車司機100元。
??????? 2、無機車司機合格證操作機車的,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 3、機車的燈、鈴、閘、連接器以及撒砂裝置必須經常檢查、維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罰責任者30元/次。
??????? 4、列車在過道岔、拐彎道、調車場及地面工業廣場運行時不減速、不鳴笛者,罰機車司機50元。
??????? 5、列車在行駛時沒有前照明或后尾紅燈的罰司機或押車工 20-50元。
??????? 6、機車與礦車及礦車與礦車之間的聯結,使用非專用插銷和三環扣聯結的,罰押運工30元,司機20元。
??????? 7、礦車聯結處缺碰頭或鎖口及礦車嚴重變形不及時修復的,罰責任人50元/個。
??????? 8、違章爬、蹬、跳車的每次罰款100-500元/人。
??????? 9、機車違章捎帶非本機車人員的,對機車司機、押車工和乘車者各罰50元。
??????? 10、機車司機和押車工不聽從運輸調度指揮,擅自改變行車路線,罰司機、押車工各100元。
??????? 11、兩列機車在同一軌道上行駛的間距小于100米的,罰追尾司機100元。
??????? 12、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否則罰責任人30-100元。?
??????? ①推車工放飛車;
??????? ②行駛車輛在轉彎處或前方有人、有障礙物時未發出信號的;
??????? ③一次推車二輛或二輛車以上的;
??????? ④同一軌道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米。
??????? ⑤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軌道停留礦車;確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住。
??????? ⑥機車運輸巷嚴禁人力推車。特殊情況的,必須經主管運輸的領導同意。
???????? (二)、斜井提升
??????? 1、使用期限較長的小絞車沒有施工固定基礎或四壓兩戧柱不牢固的,絞車無護板的,罰使用單位負責人200元。
??????? 2、非絞車司機操作絞車或絞車司機信號不明開動絞車的,罰責任人100元;無提升信號裝置罰責任人200元;提升信號裝置不能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
??????? 3、掛鉤工沒有認真使用正規插銷或插銷不到位,不掛保險繩或直接用保險繩代替鉤頭提放車以及掛車數超出礦規定的,罰掛鉤工100-5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出礦。
??????? 4、掛鉤工在操作時使用鎖口圈變形,沒有碰頭的礦車、不合格的三環和插銷,罰責任者100元/個。
??????? 5、提升井筒或斜巷變坡點、甩車道的地輥不齊全、不運轉的,罰責任人50元。
??????? 6、裝車超高、超寬、偏載的,罰責任人30元/車。
??????? 7、提升絞車的各類保護裝置不完善、不可靠的,嚴禁開車。否則,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200元。
??????? 8、絞車司機擅自脫離崗位的,罰絞車司機50元;礦車因故停在絞車道上,絞車司機脫離操作臺的,罰絞車司機500元。
??????? 9、絞車鋼絲繩斷絲或磨損超過規定或鋼絲繩扭曲變形仍在使用的,
??????? 10、絞車滾筒上最后剩余的鋼絲繩纏繞數不符合規定的,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0元,罰操作絞車者50元。
??????? 11、絞車司機在開車前沒有事先檢查絞車零部件齊全完好情況的,罰司機50元。
??????? 12、嚴禁“開車行人,行人開車”,違者罰款100元。
??????? 13、斜井蹬鉤上下的,一次罰款500元,且予以辭退。
??????? 14、絞車司機未按規定填寫交接班記錄的,罰款30元。
??????? 15、斜井掉道時,未就地復軌強拉硬提者,罰款200元。
??????? 16、未帶電下放礦車、放飛車者,罰責任人50元。
??????? 17、①使用中的鋼絲繩磨損程度、斷絲情況達到《煤礦安全規程》第405、406條規定的;②鋼絲繩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未立即更換的,罰機電、安全等單位各200元、相關責任人各50元。
??????? 八、其它
??????? (一)礦領導出現下列情形予以處罰:
???????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罰50元/次。
??????? 2、對分管范圍內由于下屬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負連帶責任,一般事故罰100元/次,重傷事故罰300元/次。
??????? 3、在現場發現的屬自身分管范圍內的各類不安全隱患不及時組織、安排落實處理的,罰100元/次。
??????? 4、在現場發現的不屬自身分管范圍內的各類隱患不及時向有關分管領導通報,并未督促落實處理而造成事故的罰200元/次。
??????? 5、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隱患不盯在現場,不立即組織處理或當班未處理完不在現場向下一班帶班領導交待清楚就離開的,罰300元/次。
??????? 6、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款30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500元/次。
??????? 7、對業務部門和施工單位所反映的隱患,必須認真對待,給予明確答復,采取相應措施組織落實處理,否則罰款200元。
??????? 8、對自己在現場發現的“三違”現象及人員不制止,不處理的,罰款500元/次。
??????? 9、不得為業務部門追究的安全事故責任者說情、打招呼,違者罰款500元。
??????? 10、必須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并對本身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作出詳細的安排、部署,無故不參加者,罰款200元/次。
??????? (二) 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出現以下情況予以處罰:
???????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誤造成的一般輕傷事故罰5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罰100元/次。
??????? 2、對在現場發現的各類隱患必須向施工單位、現場跟班人員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進行驗收;同時向礦分管領導匯報,并通知施工單位。否則罰款50元/次。
??????? 3、對在現場發現的重大隱患,必須盯在現場,督促施工單位立即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礦調度。否則,罰200元/次。
??????? 4、業務部門主管,因下屬工作人員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或失誤造成較小經濟損失和一般輕傷事故的,罰50元/次;對造成重傷事故的,罰200元/次;因自身原因出現上述情況的,加倍處罰。
??????? 5、在井下發現“三違”情況時,要立即給予制止,提出處罰意見交安監部門執行,并向違章者所在單位領導通報。否則,罰款50-200元/次。
??????? 6、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重生產,輕安全,違章指揮的,罰200元/次。
??????? 7、業務部門工作人員檢查工作不認真細致,走馬觀花,導致事故隱患不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排除的,罰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罰200元/次。
??????? 8、業務部門追查事故時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罰款200元/人.次。
??????? 9、業務部門不派人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的,罰部門主管100元/人.次;指派的人員不聽安排或無故不參加的,罰責任者50元/次。
??????? 10、每項工程開工前,礦技術部組織有關部門按措施要求對該項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進行驗收,符合規定的由技術部簽發開工通知方可開工。技術部不組織,罰300元/次;有關部門不派人參加的罰100元/人次;不符合開工條件而強行開工的罰同意開工者200元。?????????????????????????????
??????? 11、不按有關規定組織培訓或有關部門不參加的,對責任單位和主管罰100元。
??????? (三) 生產技術、安通、機電部門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 1、如失職、不堅持安全原則的,發現一次罰50元;當月出現三次及以上者,予以除名。
??????? 2、對業務部門所查出的隱患,必須按要求落實整改。不落實的罰50元/次,造成輕傷事故的罰100元/次,造成重傷事故罰款200元/次。
??????? 3、深入井下及時查找自身所轄范圍內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如對自己轄區內存在的不安全問題視而不見,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 4、違章指揮或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蠻干不加制止,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 5、對本部門的“三違”人員不得縱容、包庇,更不得干擾其他業務部門對“三違”人員的查處,必須積極協助其他業務部門對“三違”人員的追查,否則罰責任者200元/次。
??????? 6、部門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按要求及時組織整改,并把處理情況及時反饋到有關業務部門和礦分管領導,否則罰責任者100元/次。
??????? 九、附? 則
??????? (一)出現本細則未列舉的“三違”現象或危及安全生產的現象,根據情節輕重,參照本細則相近的條款進行處罰,涉及法律犯罪的“三違”行為由上級或司法部門根據法律裁決。
??????? (二)凡因“三違”罰款無法落實到人頭的,罰款金額落實到責任單位,由責任單位落實到人頭,勿推諉、扯皮。
??????? (三)特殊情況的“三違”人員對其處罰意見應根據當時情況來追查,由礦領導研究決定。
??????? (四)礦所有工作人員因工作不認真、三違、管理不到位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處理。
??????? (五)獎勵
??????? 1、施工單位當月未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各項安全措施,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給予單位獎勵800-2000元;礦當月未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獎安全、生產技術、機電等部門各1000元,后勤部門500元,礦級領導300元/人。
??????? 2、發生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了事故的發生,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給予個人獎勵100-1000元。
??????? 3、搶救事故有功人員或減輕事故危害程度者,給予個人獎勵100-1000元。
??????? 4、在安全技術管理、安全設施、安全裝備方面有發明創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給予個人獎勵200-3000元。
??????? 5、對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給予個人獎勵100-500元。
??????? 6、抓獲破壞或盜竊礦上設施、設備、材料、器械、工具等行為人或舉報屬實的,給予個人獎勵300-1000元。
??????? 7、施工單位對隱患能按時完成整改,并能及時完成礦領導和有關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給予單位獎勵20-500元。
??????? 8、本年度未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獎礦長? 元,技術負責人?? 元、副礦長?? 元,中層領導成員??? 元,科員、安全特作人員??
??????? 元,其他一線特作人員???? 元,二線特作人員、地面后勤人員??
???????? 元。
??????? (六)本細則自20?? 年?? 月?? 日起試行。
??????? (七)本細則解釋權屬于礦安通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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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