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要緊密圍繞煤礦安全生產以及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意識,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全員的綜合素質,以堅持服務施工生產經營為中心,以全面提高員工素質為宗旨;以不斷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確保企業經營生產持續發展為目的,拓寬培訓渠道,全面啟動培訓工程。本著創建一支高素質、高技能的員工隊伍,做好年度員工培訓工作。
1、我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相關機構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2、我礦的教育培訓總體由礦長負責,礦長必須要確保教育培訓資金的落實到位。培訓具體工作由礦安全科組織,培訓地點在礦會議室。
3、必須在年初制定好完善的教育培訓計劃,明確本礦的教育、培訓的教師。對于新招入礦的井下作業人員必須進行不少于72小時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4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4、我礦必須隨時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制定應變措施,及時與培訓中心聯系培訓事宜。必須作到全部人員持證上崗。
5、職工的日常培訓每年不少于20個學時,必須按職工的培訓、教育計劃嚴格執行。
6、采取多形式、多樣化、全方位宣傳教育。廣泛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大力宣傳各種安全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護的相關知識。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素質,保證安全生產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7、對特殊崗位、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專項 培訓管理,提高專業技能。
8、將教育培訓向生產過程延伸、滲透在班前會開展理論業務知識培訓,在每天的班前會上對每個職工在上一個班的生產過程中,安全質量及操作上存在的問題,一一提出進行培訓,讓職工以理論知識指導生產實踐。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