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區(隊、廠)長領導下,對本區隊安全技術工作者負全面責任。主持制定、貫徹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檢查執行情況,發現有不符合安全規程時,有權制止。對質量嚴重低劣的,推倒重來。
二、負責本單位職工安全質量、技術教育工作,上好安全技術課,參加安全活動會。
三、帶頭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禁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四、參加安全大檢查,并協助區隊長及時采取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解決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五、發生事故時,親臨事故現場。積極參加搶救和處理并參加追查、分析。及時寫出事故報告制定相應的措施。
六、負責本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并督促整改。
七、協助區隊長建立健全工種崗位責任制,并認真貫徹和檢查執行情況。
八、積極采納工人對搞好安全生產的合理建設,召集有關人員研究措施。從技術上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隱患和問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