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生產安全順利的進行,按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企業應組織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特別是節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況出現后應加強檢查力度。
第二條 各工區、車間每月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檢查。
第三條 班組每天上班前應檢查員工是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違章上崗,有違章的必須堅決制止。
第四條 班組每天班前、班中、班后對各作業崗位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第五條 對查出的隱患必須有記錄,重大隱患必須及時上報,有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時、定人、定措施進行整改,明確整改責任人、督辦人,必須有整改回復書、驗收記錄簽字;對一時不能整改的及時進行監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報上級處理,情況危急時應立即撤出現場人員。
第六條 企業、班組應認真、細致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