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每月底進行一次工程質量施工情況的驗收和結算,將結果公布或反饋到各施工單位,存檔在案。
2、各級檢查驗收員在進行工程質量驗收時,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嚴禁弄虛作假。
3、各工程質量監督員在日常的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預檢中,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必須及時填寫整改意見書,分別送施工單位、生產科、勞資科各一份。
4、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施工,凡不按規定施工,而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礦將責令施工單位返工并處以200~2000元罰款,嚴重的必須立即停工。
5、施工工程項目必須按照《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并制定工程質量標準,無工程質量標準,不驗收結算。
6、當月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必須有驗收數據,并報工程質量監督小組組長及安監站簽閱后,方可生效,進行結算。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