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個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個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通風方法解決瓦斯問題不合理的必須采用抽放瓦斯措施。
2、抽放系統定期測定瓦斯流量、負壓、濃度與參數,泵站每小時測定一次,干支管與抽放鉆場甚至每周檢查一次,并對抽放鉆孔有關參數進行及時調節。
3、進行瓦斯抽放,必須有專門隊伍,人員配備必須滿足抽放瓦斯(打鉆、觀測等)的要求。
4、定期檢查抽排系統,型號抽放管路無損、無泄露、無積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墊高,離地面高度不小于0.3米。抽放檢測儀表齊全,定期校正。
5、抽放鉆場(鉆孔)有觀測記錄牌板,各種記錄、臺帳齊全。
6、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鉆場、鉆孔、管路等),按設計和計劃施工。
7、抽放瓦斯及抽放瓦斯設施,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146、148條之規定。
8、設置井下臨時抽放瓦斯泵站遵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第147條之規定。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