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員必須按巡回檢查圖表制訂的路線進行巡回檢查,嚴禁違反順序檢查。
2、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2次;瓦斯瓦斯異常區每班至少3次;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噴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瓦斯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
3、 瓦斯檢查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手冊和檢查地點的瓦斯牌板上,班后填入瓦斯日報表,三者必須做到“三對口”,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
4、瓦斯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條文規定時,瓦斯檢查工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5、在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必須定期檢查一氧化碳濃度、氣體溫度等的變化情況。
6、在班中如遇停電、停風,必須向調度室匯報情況,要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恢復通風時,要按規定檢查瓦斯。
7、瓦檢員遇到瓦斯超限時,必須立即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向調度匯報,在沒有接到領導的明確指示前,嚴禁離開現場。
8、通風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調度室匯報。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