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斷增強干警職工和犯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其安全素質,搞好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三級”安全培訓制度,監獄根據監獄安全生產人員崗位分布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各個崗位相關人員,進行資質的安全技術培訓。
2、監獄每月進行一次,監區每月進行兩次專門性的安全教育,監獄、監區還要充分利用其他會議的機會,結合監獄和監區當前在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隱患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安全教育,使廣大干警職工和犯人的安全意識不斷得以提高。
3、教育科、政工科會同安全科、生計科等有關單位,相互配合,搞好協作,及時制定出全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配檔計劃,每年分批分期的聯合舉辦好各工種培訓班。
4、對所有參加培訓的干警職工和犯人,特別是全獄的專兼職安全員、放炮員、絞車司機、瓦檢員、把勾工及其他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都要進行嚴格的考試,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對已培訓沒發證或經考查不適應的特殊工種,要及時補發證書或調換崗位。
5、教育的形式要多樣。第一、充分利用每周安全活動日的時間,有針對性的緊緊圍繞“三大規程”等安全法規,對干警職工和犯人進行教育。第二、利用視像手段,由監獄統一組織收看安全電視錄像,增強教育的直觀性。第三、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安全宣傳欄、安全掛圖和安全牌板等形式進行安全教育。
6、各單位必須按上述規定認真執行,正確對待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實在行動上,扎扎實實地抓好安全生產。
7、安全教育培訓的相關經費由監獄保證。
8、對不按規定活動的單位,由企管辦和政工科按“紅、黃、白”旗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