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維修隊對公司井下維修地點的人員設備安全負主體責任。
2、按煤礦要求制定維修任務計劃,并保質保量完成計劃。
3、落實本隊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增強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及時了解掌握職工的安全思想動態,確保職工思想穩定。
4、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維修措施》的要求為維修工配齊工具,在維修地點配齊安全設施,并做好使用和維護工作。
5、安排布置工作要講清安全措施,做到有條不紊,并明確責任到人,教育職工堅決執行“不安全不生產,有隱患就停產”的安全生產原則。
6、現場出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組織人員處理,對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公司調度室及有關部門領導匯報。
7、嚴格按照調度室安排組織人員進行維修。
8、組織人員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每半月一次自查,并對各級職能部門及各級安全檢查組查出的問題進行合理布置安排,及時整改。
9、做好現場文明生產工作,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