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礦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2條 負責礦娛樂場所內的衛生,保持桌椅、地面、門窗、玻璃、電視、DVD等物品的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條理整潔,達到“5S”標準。
第3條 負責戶外路徑健身器材的衛生,時刻保持清潔。
第4條 對礦娛樂場所內外物品的使用情況負責。
第5條 建立健全各種相關的借、還登記簿,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6條 管理好單身公寓上的圖書、資料室。
第7條 負責公司八樓會議室的衛生和會議服務。
第8條 負責單身公寓招待所的衛生清理并保持潔凈。
第9條 注重個人儀表,講究個人衛生。
第10條 做好雙休日及節假日的值班工作。
第11條 積極參加公司、礦組織的各種文體活動。
第12條按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責任追究
第13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14條 不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和礦的各項管理制度,根據相關規定及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15條 所負責的范圍未達到“5S”標準,衣著不端莊大方,不注重個人形象,罰款50-100元;
第16條 不認真填寫各項登記表,圖書資料出現丟失、被損壞,罰款50-100元;
第17條 公司八樓會議室的會議服務不到位,會議室不衛生、不整潔,罰款100-200元。
第18條 單身公寓招待所打掃不干凈,不能保持整潔衛生,罰款50-100元。
第19條 不按時參加值班,不積極參加公司、礦組織的各種文體活動,罰款50-100元。
第20條 不能按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服從領導安排,罰款50-200元。
第21條 泄露企業秘密,從重處罰,嚴重者開除礦籍,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