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協助黨委書記配合礦長組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
2、協助黨委書記監督檢查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副總工程師和各科室(區隊)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業務保安制度的落實情況,并督促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3、經常深入現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參加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
5、協助黨委書記充分發動工會、團委等組織,積極支持煤礦各副礦長和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真正做到黨政工團齊抓共管。
6、協助黨委書記積極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7、協助黨委書記掌握煤礦干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時消除干部職工的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思想。
8、協助黨委書記監督勞動合同的簽訂、執行,保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9、加強對分管科室的領導,協調好相關工作,及時發現解決相關問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