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公司各礦井重大災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現對永華公司各礦井的頂板、水、火、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l、各礦井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2、各礦井必須對礦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預見性。
3、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所需要的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入企業財務、供應計劃。
一、礦井頂板事故預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礦井采、掘工作面工程及所有其它井下工程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管理規定做好頂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須編制工作面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作業規程必須報礦有關科室和礦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執行。
2、采煤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或充填,控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工作面禁止采掘作業。用垮落法控制頂板,回柱后頂板不垮落、懸頂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必須停止采掘作業,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
3、采煤工作面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嚴禁在控頂區內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頂底板松軟或破碎、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4、加強掘進工作面的頂板管理工作。要求嚴格執行敲幫問頂、一炮三檢,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連鎖。對掘進巷道貫通要作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氣體超限、防止通風系統混亂、防止放炮崩透著火、防止崩壞設備、防止貫通傷人、防止冒頂等工作。當兩個掘進工作面相距20米時,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實行單工作面掘進。
4、用垮落法控制頂板時,回柱放頂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頂與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業的安全距離,放頂區內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5、采煤工作面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存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工作面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放頂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無崩繩、崩柱、甩溝、斷繩抽人等危險的安全地點工作。回柱放頂前,必須對放頂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7、采掘工作面防止漏煤的注水措施和具體要求,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8、采掘工作面要堅持有組織地進行頂板動態監測和頂板離層監測,并定期對頂板管理和監測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9、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前探梁。嚴禁空頂作業,嚴格執行敲幫問頂。
10、采用錨網、錨噴等支護時,錨桿必須做拉拔試驗,必須對頂板離層進行監測,對噴體必須做厚度和強度檢查,并有檢查和試驗記錄。
11、生產技術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分析頂板活動規律,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