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全廠安全環保思想的宣傳、總結、統計和上報等管理工作。
2、負責編制廠安全環保計劃,制定與廠情相適應的各項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
3、編制廠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要求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4、深入現場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稽查,協助基層解決問題。
5、參加新、改、擴和大修工程項目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設計的設計、驗收和投產,監督安全“三同時”工作的落實;全面負責廠現場管理工作。
6、組織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對有關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7、規范強化安全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
8、負責組織廠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例會、安全活動、開展安全競賽及總結先進經驗。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