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區教育局:負責將消防教育列入全區國民教育計劃;將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教育培訓規劃,并進行教育督導和工作考核;指導和監督學校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在職培訓內容;督促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在校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教師和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九)區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對全區的消防工作實施消防監督管理;依法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消防違法行為,督促指導整改火災隱患;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參加政府統一指揮的其他災害或者事故的搶險救援;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指導多種形式社會消防力量建設和訓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和統計火災損失,定期分析火災形勢,提出消防工作對策和具體措施,當好政府參謀;受理并調查處理有關消防安全的舉報、投訴;負責區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十)區文廣新局:負責本系統體育館、圖書館、群藝館、博物館、紀念館、文化館、影劇院、文化娛樂活動、文藝演出及文物保護單位的消防安全;配合有關部門對文化市場經營單位進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公益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消防工作各個重點時期和重大活動開展宣傳報道,利用新聞媒體對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進行輿論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十一)區工商分局:督促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的開辦者制定市場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流通領域消防產品監督管理,打擊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違法行為,并把查處結果通報質監和公安消防部門;對有關部門撤銷許可的企業,依法督促其辦理變更經營范圍或注銷登記。
??????? (十二)區建設分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制訂消防規劃,消防設施建設要與其他基礎設施建設同步實施;按照批準后的消防規劃的要求預留消防站規劃用地;督促加強城鄉消防車通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及其他供消防車取水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管理,確保設施完好有效;負責指導農村消防規劃編制工作,把消防規劃和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村容村貌整治和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負責供熱、供水和燃氣等公用事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城市燃氣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風景名勝區經營管理單位和城市公園綠地管理單位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對按照國家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未經審核合格的,建設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應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予以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十三)區財政局:負責將消防業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和消防專項資金的籌集、使用分配和監督管理工作;保障消防經費,支持社會消防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十四)區民政局:負責把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社區建設、社區管理和社區綜合服務體系;督促落實孤兒院、養老院、福利院等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指導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落實村委會、社區居委會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指導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結合救災、扶貧濟困和社會優撫安置、慈善等工作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十五)區衛生局:督促所轄醫療機構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積極參與組織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和其他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保障滅火、搶險救援的醫療救護;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十六)區人勞社保局:指導和監督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內容;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十七)區質監分局:負責生產領域消防產品監督管理,把消防產品納入質量監督計劃,定期組織抽查,并把查處結果通報工商和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消防設施中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特種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十八)區經貿局:對本區經貿直屬工業、商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柴油加油站(點)、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十九)區交通局:協助市港航部門做好內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營運船舶、水上浮動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協助市港航管理和市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公路、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以及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監督;協助市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做好汽車客運站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大型滅火救災演練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重大以上火災事故及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二十)蓮都供電局:對本單位和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公安消防機構統一組織和指揮的火災現場撲救時,供電部門應積極配合做好停、送電工作和滅火救援的保供電工作;根據區政府的指示和部署,依法采取停、斷電措施;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二十一)區風景旅游局:把消防安全納入重點旅游景點區規劃和開發建設;把消防安全納入旅游發展目標考核工作;與相關部門共同對旅游單位進行消防安全審查、審定工作;負責旅游安全工作,參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指導和監督相關旅游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旅游企業加強對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將消防安全條件納入旅游飯店、旅游景區等相關行業標準;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二十二)區民宗局:負責各類宗教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二十三)區司法局:對本本單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對單位內拒不改正消防違法行為的科室所和個人及時做出處理;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普法教育范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二十四)區農業局: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容;定期有效地開展消防宣傳進農村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二十五)區林業局:負責森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聯合做好 “森消合一”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指導督促多種形式消防隊伍開展防火、滅火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二十六)區科技局:對本區科學技術系統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加強對消防通信的維護管理,確保設施完好,信息暢通;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教育范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二十七)區總工會:負責對職工進行勞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維護職工消防安全權益,參與致人傷亡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二十八)麗水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督促落實工業園區公共基礎消防設施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保障消防給水設施完好,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重大滅火搶險救援的消防供水;負責園區各類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園區各類企業的消防安全行為規則;協助實施消防行業管理標準;協調處理園內發生的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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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