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目的)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等日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的人事管理。
第三章? 實施細則
第三條? 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知識和能力。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按照公司管理程序進行設置和任命,并由總經理簽發任命文件,當公司人事發生變動時,人力資源部門及時更新。
任命文件內容要包括:安全負責人、消防負責人、急救員、事故調查員、職業衛生管理員、員工代表、法律法規需增加的職位和與風險及其評估相關的職位等。
第六條? 總經理要指定公司決策層專門負責人和專門管理機構,負責標準化系統的管理,以確保公司安全標準化系統的建立、實施、保持及持續改進。
第七條? 根據公司的自身狀況和工作需求,設立以下安全管理機構:
1.安全生產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
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部,由安全環保部部長任辦公室主任。
委員:公司其他領導、公司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部分員工代表。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
主任:工會主席
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工會,由工會勞動保護委員會主任任辦公室主任。
委員:各部門分工會主席
第八條? 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1.安全環保部配備滿足全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各生產(輔助)單位配備滿足本單位安全生產要求的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安全管理人員要具備相應的意識、安全生產知識和一定的工作能力,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