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法規。
2、負責采購和發放保健食品、清涼飲料、防寒防凍及防護用品,小型個人防護用品等。所采購物品、藥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
3、負責對生產場所和生活區衛生監督檢查,定期監測生活場所空氣中有毒物質含量,對超過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4、定期對從事有害有毒作業的職工、特種作業員工及全體職工進行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對患有職業禁忌癥的職工,建議有關部門調換適當工作,為有職業中毒和患有職業病的職工進行治療,并及時統計上報。
5、做好防疫工作,對職工進行工業衛生、飲食衛生、衛生常識的教育,以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6、組織本項目部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活動,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衛生檢查,發生工傷或中毒事件后,積極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上報領導和有關部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7、對中毒事故和職業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8、負責防臺中避臺船舶的生活物資準備和參與后方房屋防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