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2 將工作活動分解到基本的步驟,在對工作分解時,應將作業過程按照執行功能進行分解、歸類若干個功能階段,如:“220kV線路停電操作”可分解為操作準備、開關操作、刀閘操作、二次設備操作、安全措施布置、記錄與歸檔等步驟;“變壓器高壓套管更換”可分解為施工準備、現場安全措施布置、放油、拆除舊套管、安裝新套管、接線復位、注油、測量與試驗、拆除現場安全措施、記錄與歸檔等步驟。
在分解作業步驟時避免劃分過細,以免增加分析的工作量,一般按照完成一個功能單元進行劃分,以15步為限。
6.2.1.3 按危害辨識要求充分識別工作中每一步存在的危害。危害類別見附錄A。
6.2.2 風險評價
6.2.2.1 采用半定量評價方法進行風險值的計算,風險的大小由與系統風險有關的3個因素的分值之積來評估,即:風險值D=可能性(P)x后果(S)x暴露(E)。
6.2.2.2 可能性因素的取值(見下表1)
應重點考慮以下幾個因素,以此綜合考慮危害事件發生時,導致后果的可能性:
a)???????? 現有的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技術防護裝置和設施、PPE的使用、應急措施、監測系統、作業指導書、員工培訓等;
b)??????? 事故一旦發生,是否能被及時發現或察覺;
c)???????? 危害造成事故最可能的后果、危害發生的條件(比如正常、異常或緊急狀態發生);
d)??????? 曾經發生、聽說過或估計的數據。
表1一旦危害事件發生,導致后果的可能性(P)
分值 | 安全、環境 | 職業健康 |
10 | 如果危害事故發生,即產生最可能和預期的結果(100%) | 頻繁:平均每6個月發生一次 |
6 | 十分可能(50%) | 持續:平均每1年發生一次 |
3 | 可能(25%) | 經常:平均每1-2年發生一次 |
1 | 很少的可能性,據說曾經發生過。 | 偶然:3-9年發生一次 |
0.5 | 相當少但確有可能,多年沒有發生過 | 很難:10-20年發生一次 |
0.1 | 百萬分之一的可能性,盡管暴露了許多年,但從來沒有發生過。 | 罕見:幾乎從未發生過 |
6.2.2.3 嚴重性分值(見下表2)
對已識別的危害可能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重點考慮法律法規及行業要求、傷亡程度、經濟損失、職業相關病疾、環境影響的程度大小、以及對企業形象的影響。
表2由于危害事件造成事故最可能的結果(S)
?
分值 | 設備事故/障礙與損失 | 人身傷害 | 職業相關病疾 | 環境影響 |
100 | 2?設備或財產可能損失≥1000萬; 2?可能造成電網或設備較大及以上事故。 | 可能造成死亡≥3人;或重傷≥10人。 | 2?可能造成3-9例無法復原的嚴重職業病; 2?可能造成9例以上很難治愈的職業病。 | 2?可能造成大范圍環境破壞; 2?可能造成人員死亡、環境恢復困難; 2?可能嚴重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
50 | 2?設備或財產可能損失在100萬元到1000萬元之間; 2?可能造成電網或設備A類一般事故。 | 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重傷3-9人。 | 2?可能造成1-2例無法復原的嚴重職業病; 2?可能造成3-9例以上很難治愈的職業病。 | 2?可能造成較大范圍的環境破壞; 2?可能影響后果可導致急性疾病或重大傷殘,居民需要撤離; 2?政府部門可能要求整頓。 |
25 | 2?設備或財產可能損失在10萬元到100萬元之間; 2?可能造成電網或設備B類一般事故。 | 可能造成重傷1-2人 | 2?可能造成1-2例難治愈的職業病或造成3-9例可治愈的職業病; 2?可能造成9例以上與職業有關的疾病。 | 可能影響到周邊居民及生態環境,引起居民抗爭。 |
15 | 2?設備或財產可能損失在1萬元到10萬元之間; 2?可能造成電網或設備一類障礙。 | 可能造成輕傷3人以上 | 2?可能造成1-2例可治愈的職業病; 2?可能造成3-9例與職業有關的疾病。 | 可能對周邊居民及環境有些影響,引起居民抱怨、投訴。 |
5 | 2?設備或財產可能損失在1000元到1萬元之間; 2?可能造成電網或設備二類障礙。 | 可能造成輕傷1-2人 | 2?可能造成1-2例與職業有關的疾病; 2?可能造成3-9例有影響健康的事件。 | 可能輕度影響到周邊居民及小范圍(現場)生態環境 |
1 | 2?設備或財產可能損失在1000元以下; 2?可能造成電網或設備異常。 | 可能造成人員輕微的傷害(小的割傷、擦傷、撞傷)。 | 可能造成1-2例有健康影響的事件 | 可能對現場景觀有輕度影響 |
6.2.2.4 暴露頻率的取值(見下表3)
危害事件的暴露頻率按已識別的危害事件在類似作業中曾經發生、聽說過或估計次數的數據。
表3危害事件發生頻率(E)
分值 | 安全、環境 | 職業健康 |
10 | 持續(每天許多次) | 暴露期大于2倍的法定極限值 |
6 | 經常(大概每天一次) | 暴露期介于1-2倍法定極限值之間 |
3 | 有時(從每周一次到每月一次) | 暴露期在法定極限值內 |
2 | 偶爾(從每月一次到每年一次) | 暴露期在正常允許水平和法定極限值之間 |
1 | 很少(據說曾經發生過) | 暴露期在正常允許水平內 |
0.5 | 特別的少(不知道發生過,不過考慮其極小的可能性) (100 years) | ? |
6.2.3 風險等級判斷
6.2.3.1 將風險值R與作業風險值與風險等級對照表(見下表4),如風險值為中風險及以上,應該考慮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后再次按照以上的方法評估風險,直至風險值為低風險及以下。作業風險評估值如為低風險不再需要進一步檢查和評估以制定控制措施,但需要予以關注,如定期監測。
表4活動風險值(V)與風險等級對應
風險值(R) | 風險等級 |
風險值≥400 | 不可承受 |
200≤風險值<400 | 高 |
70≤風險值<200 | 中 |
20≤風險值<70 | 低 |
風險值<20 | 可忽略 |
6.3 PES風險評估記錄表的填寫方法及要求
按上述要求將評估過程記錄至《作業風險評估記錄表》,(見附錄D),其中部分項目填寫要求如下:
a)???????? 危害類別:按“4.2危害類別”中8大類,即物理危害、化學危害、機械危害、生物危害、人機工效危害、社會-生理、心理危害、行為危害、環境危害來選擇。
b)??????? 危害描述:作業中的面臨危害描述可參照附錄A:《危險/危害因素分類表》,描述中要有危害的具體對象及表現形式,以便采取針對措施,如:“超速駕駛”、“氮氣泄漏”、“易燃品儲存不當”。
c)???????? 可能導致的風險后果:即現存危害可能引起風險的具體結果信息,參照表2填寫。
d)??????? 風險范疇:人身安全、電網安全、設備安全、健康、環境、社會責任。
e)?????? 風險種類:見附錄A:危險/危害因素分類表。
f)???????? 現有控制措施:根據識別的危害或涉及的人員暴露情況,查找目前已有的控制措施,包括:監測系統、作業指導書、要求執行的規程制度的名稱;設備改善、控制技術等已經應用的工程技術;防止風險而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安全標識;保證人員意識和技能而開展的常態性的人員學習與教育培訓;為降低風險損失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7 定性JSA工作安全分析的使用
7.1 使用范圍和目的
使用定性JSA可對正在進行的工作進行觀察評估,為改善工作、控制風險提供依據;也可在工作前采用JSA進行風險評估,為控制風險和完善作業指導書提供依據。
7.2 JSA分析步驟
7.2.1 收集信息
收集計劃進行或計劃觀察工作的有關信息
收集了解工作的相關信息有,如:所執行的任務的期限、人員;可能涉及到的設備(設施)、機械、工具和器材;用到或遇到的物質及物理形態(液體、粉塵、固體等)和化學性質;工作人員的能力和已接受任務的人員的培訓;作業程序或作業指導書;發生過與該工作活動有關的事故、事件;與現場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標準等。
7.2.2 分解工作步驟
將工作活動分解到基本的步驟,在對工作分解時,應將作業過程按照執行功能進行分解、歸類若干個功能階段,如:“220kV線路停電操作”可分解為操作準備、開關操作、刀閘操作、二次設備操作、安全措施布置、記錄與歸檔等步驟;“變壓器高壓套管更換”可分解為施工準備、現場安全措施布置、放油、拆除舊套管、安裝新套管、接線復位、注油、測量與試驗、拆除現場安全措施、記錄與歸檔等步驟。
在分解作業步驟時避免劃分過細,以免增加分析的工作量,一般按照完成一個功能單元進行劃分,以15步為限。
7.2.3 危害描述
按危害辨識要求充分識別工作中每一步存在的危害。
7.2.3.1 危害類別:按“4.2危害類別”中8大類,即物理危害、化學危害、機械危害、生物危害、人機工效危害、社會-生理、心理危害、行為危害、環境危害來選擇。
7.2.3.2 危害描述:作業中的面臨危害描述可參照附錄A:《危險/危害因素分類表》,描述中要有危害的具體對象及表現形式,以便采取針對措施,如:“超速駕駛”、“氮氣泄漏”、“易燃品儲存不當”。
7.2.4 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