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礦。
2 主要內容
2.1危險作業的主要范圍:
2.1.1高空作業;
2.1.2立體、交叉作業;
2.1.3帶電作業;
2.1.4停送電作業;
2.1.5吊裝作業;
2.1.6特殊情況下的危險區域內作業;
2.1.7重點要害部位的檢修作業;
2.1.8火工品的加工、儲存、運輸、使用;
2.1.9其它危險作業。
2.2凡危險作業,除從事作業人員外,必須設專人監護。
2.3監護人必須由責任心強、技術水平高、經驗豐富者擔任。
2.4監護人的職責:
2.4.1操作者的勞動保護用品是否符合要求;
2.4.2作業者是否熟知操作順序;
2.4.3作業時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會有哪些?如何防范?
2.4.4作業環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如何預防?
2.4.5作業者是否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4.6危險區域作業時,必須有明顯的標志;
2.4.7監護人在監護期間不準脫崗,未經領導批準不得讓他人代替監護;
2.4.8監護人必須精力集中,認真監護,及時提醒。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發出停止作業的指令。
2.5井下危險區域作業監護:
2.5.1兩人同時作業時,必須結成互保對子,互相監護;
2.5.2頂板破碎地帶、溜井附近作業、爆破作業、盲殘炮處理等危險作業必須由專人監護。
2.6特殊情況下的危險作業要制定安全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