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副經理是本項目施工組織者,對施工安全負有一定領導責任。
2、參與制定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并指導監督落實。
3、參與制定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文件和安全施工指導書。
4、參與制定安全專項方案、大型獲特種設備的安拆方案。
5、參與制定事故搶險救援應急預案,并協助知道預案演練。
6、督促安全人員加強施工安全管理,隨時檢查整改施工現場安全隱患。
7、組織、參與定期安全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狀況的持續整改和完善。
8、組織職工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9、協調各分包隊伍間、工區間、工種間的施工安全配合。
10、組織指揮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協助調查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11、協助項目經理,做好項目施工安全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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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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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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