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副總經理主要承擔以下安全監理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監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安全監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開展安全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及對公司安全監理人員的管理,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監理責任及各項安全監理工作制度。
(3)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匯報相關工作情況、體系運行情況及改進需求,通過會議等多種方式進行信息溝通、傳遞及反饋。
(4)領導組織安全監理部門對各咨詢部、監理部和項目經理部安全監理工作的檢查,督促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5)具體組織安全監理系統各級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評比工作,組織學習推廣安全監理工作的先進經驗。
(6)具體領導組織對公司各部門和人員在安全監理工作方面的評比和考核工作,并根據評比和考核結果,按規定實施獎勵和處罰。
(7)負責追蹤監理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安全監理方面的責任,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定防止重復發生的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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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