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促使工程監理項目部及其成員認真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監理職責,積極做好施工過程中的事故預防預控,實現項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理交底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酒泉-湖南±800kV特高壓直流輸電線路工程。
3. 職責
3.1 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安全技術交底的組織領導工作,并針對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狀況、工序安全技術要求,組織分階段進行安全預控措施交底。
3.2 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協助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安全交底工作,并針對工序工作區域主要危險作業場所和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個人防護要求等,按階段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3 監理項目部所有成員都必須積極參加監理項目部組織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認真接受交底,做好交底記錄,在工程施工監理過程中貫徹落實。
4. 安全技術交底時間及主要內容
4.1 工程開工前,監理項目部組織監理人員學習監理合同,并對合同中承諾的安全技術、文明施工要求進行交底,同時明確監理應盡的義務、權力及職責。
4.2 在正式開展監理工作前,必須向監理人員明確本工程的安全監理目標、監理安全工作計劃、監理安全管理規定、工作程序以及安全監理措施和工作方法,并對監理人員的工作質量提出要求。
4.3 在工程施工準備開工前,監理應明確各工序的安全技術要求;明確工作區域內主要危險作業場所和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以及文明施工要求、個人防護要求等。
4.4 在重要施工項目、重要施工工序、危險作業和特殊作業施工前,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工程師應向相關監理人員明確本工程重要項目、重要工序、危險作業和特殊作業項目,并及時安排相關監理對施工過程進行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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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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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