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與內容
1、建筑施工企業的建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應對所屬施工項目部的行為資料、大型機械、施工用電、臨時生活設施、飲食安全和實體安全防護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次數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企業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并留有書面記錄。施工項目部的建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檢查次數原則上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隨時檢查,必要時還應向企業報告。
2、施工項目部的建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會議由項目經理組織。會上要對當月在安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進行分析,并明確整改責任人;同時還應對當前和下步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要求,會議內容要有書面記錄。開會次數原則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會議召開時應邀請施工企業分管安全領導和監理單位的相關人員參加。
3、施工班組應做到每天做好班前對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檢查和交接檢查。
二、方法
1、定期檢查。通常由施工企業或項目部的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施工現場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專項檢查。通常由施工企業或項目部的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施工現場的分部分項工程中的安全工作專項檢查。
3、突擊檢查。通常由施工企業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某一個施工階段和季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突擊檢查。
4、隱患整改復查。通常由施工企業主要領導組織實施,對建筑主管部門在分管項目部檢查中發出的《建筑施工隱患整改通知書》和《建筑工程施工暫停通知書》或本公司在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隱患復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安全隱患也應組織復查。
5、自我檢查。職工在上班前應對自己在當日的工作中所應佩戴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
三、要求
1、施工單位每次組織的各類檢查,監理單位均應派人參加。
2、監理單位應參照施工單位建立和完善相關安全生產檢查及分析制度,及時開展落實,留有相關活動的書面記錄。
3、對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按輕重緩急列出,責成有關人員限期進行整改,對性質嚴重的必須責令停工整頓,未經復查合格不得復工。
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制度
1、每周對項目部職工進行一次法律知識教育。
2、嚴把民工錄用關,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質不高的民工。
3、由門衛進行每天24小時治安值班和巡視。對進出施工現場人員進行登記,非作業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實行外出請假制度,本項目部人員未經請假不得外出,晚上7時后無特殊情況不得一人單獨請假外出。
5、發現擾亂社會治安的突發性違法事件,及時制止,并立即向警方和上級領導匯報。
6、嚴禁在工地區域內開展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