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為加強鐵路營業線施工監理和施工安全監理,做到運輸、施工兼顧,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8〕190號)和《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細則》(京師辦【2008】435號)的規定,結合一標段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1.2 營業線施工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監理項目部及各監理組監理人員嚴格執行并監督施工單位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強化監理,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
1.3 營業線施工必須堅持運輸、施工兼顧的原則,加強施工計劃管理,加強施工組織,加強人員培訓,加強規章制度的落實力度,提高施工作業效率,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各項施工。
2 工程概況及特點
2.1 工程概況
2.1.1一標段監理六組全長20Km,跨越營業線工點1處。跨越營業線工點在青滄特大橋DK193+548至 DK193+597,由18局14工區施工。
2.1.2 跨越營業線工程及特點
本監理組在里程為DK193+548跨越津浦鐵路左線,與既有線呈132°45′夾角;在里程為DK193+597跨越津浦鐵路右線,與既有線呈136.73′夾角,津浦鐵路為I級電化鐵路,運輸特別繁忙。采用32+16.4+32簡支梁的形式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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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制依據
3.1 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8】190號)。
3.2 北京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細則》(京師辦【2008】435號)。
3.3 客運專線施工規范和驗收標準
3.4 相關工程及區段的設計文件。
3.5 京滬公司有關辦法、細則等。
4 營業線工程施工監理工作
4.1 監理控制的基本內容
4.1.1 工程開工前,督促和檢查施工單位進行全員安全教育,教育應具有針對性。檢查培訓計劃、教材、記錄、簽單表、考試卷以及北京局的培訓合格證書等。
4.1.2 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制定臨近或跨越既有線專項施工方案,重點審查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和應急預案,檢查風險控制措施是否到位,按照規定報北京鐵路局或朔黃鐵路公司審查。
4.1.3 施工單位必須與既有線運營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取得施工許可。
4.1.4 檢查施工單位的“申請施工要點計劃”,申請計劃應包括施工范圍、作業地點、作業內容、起止時間、影響行車范圍、施工安全質量保障措施、施工安全協議書等。發現問題應及時要求糾正。
4.1.5 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分工明確、統一指揮。施工、技術、負責人、防護人員必須佩帶明顯標識。
4.1.6 風雨天氣,靠近既有線高空作業時,應要求施工單位采取防止大型施工機械溜滑、側翻到行車線限界內的可靠措施。
4.1.7 靠近既有線的施工便道和施工場地,應要求設置出入口攔門,派專人看守。未經許可的車輛和大型機械不得進入,不施工時關門加鎖。
4.1.8 在距既有線路200m范圍內的臨時施工場地,嚴禁存放燃料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4.1.9 毗鄰既有線使用大型機械作業時,應保證機械性能良好,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既有線兩側15m范圍內應在限界外設置防護繩,在10m范圍內施工時嚴禁機械車輛掉頭,確需掉頭時應設置安全的掉頭區,有列車通過時應停止作業。
4.1.10 盡量遠離線路堆放材料,靠近線路堆放材料時,必須符合既有線施工的相關規定。
4.1.11 檢查設置的安全防護,防護器材和設置的距離、范圍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