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 為規范承包商管理,明確工程施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主等各主體方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公司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化,杜絕人員財產傷亡事故發生,結合國家建設部、地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 2 適用范圍
??????? 2.1公司轄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維修項目。
??????? 2.2公司轄區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地質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
??????? 3職責
??????? 由公司基建處經理安排供應部相關負責人將公司內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檔。
??????? 4 控制程序
??????? 4.1資格預審
??????? 4.1.1所有施工、檢修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業績(安全業績包括近年內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違”發生率和隱患治理等)。
??????? 4.1.2承包商持有關材料進行安全資格確認;
??????? a.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
??????? b.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要求(資質等級證書)
??????? c.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安全許可證)
??????? d.施工安全經歷(由施工單位在辦證同時書面提供,主要為施工中發生的各種事故情況和相關部門獎懲情況)。
??????? e.承包商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
??????? f.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特種證件。
??????? g.若存在工程分包,審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隊伍的資質。
??????? 4.2選用
??????? 4.2.1施工單位進入公司轄區內從事施工任務前必須參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學習、化工生產危險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項交底,經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相關部門發放入廠施工作業證,未取得建筑施工單位入廠施工作業證的單位,不具備在我廠施工作業,不得選用。
??????? 4.2.2工程主管部門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 a.承包商必須遵守國家和我公司的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 b.承包商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 c.承包商要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規定要求,為承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 d.承包商要制定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公司安環部審核。
??????? e.明確承包商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
??????? f.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確對分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 4.3開工前的準備
??????? 4.3.1職責和義務
??????? a.安環部負責對施工單位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入廠安全教育。進入施工現場前,供應部也應對進入現場施工前施工單位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
??????? b.公司供應部負責對承包商作業現場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提出具體的安全要求,重點、關鍵部位應設專人監護,并根據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給其創造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在施工過程中公司有權查處、制止其違章作業行為,并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 c.承包商應自覺接受公司安環部、供應部的安全教育,并以隊班建制,選配專(兼)職安全員,實行隊(班)長負責制,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加強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