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報告
1、輕傷事故及其它一般事故發生后,必須在24小時內;重傷事故發生后,必須在12小時內;多人傷亡或死亡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發生后,必須在1小時內;逐級報到中鐵九局調度,項目部負責人應按規定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
2 事故發生后在規定時間內用電話、電傳等方式及時逐級報告相關管理權限單位,并將在3天內向中鐵九局提交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
a) 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
b) 發生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及損失情況。
c) 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d) 采取的應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e) 處理方案及工作計劃。
f) 事故報告單位。
事故調查
1、項目部配合上級事故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項目部有關人員參與人身事故的調查工作。
2、事故的調查要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2、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含急性職業中毒),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報告、調查和處理。
3、發生二人以下重傷事故及輕傷事故,由項目部組織調查處理,批復結案,同時抄報集團公司備案。
4、發生一至二人死亡事故,由集團公司組織調查處理,批復結案,同時抄報總公司備案。
5、發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重大傷亡事故時,按總公司規定辦理。
6、發生責任死亡事故、重大責任死亡事故,根據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追究事故責任,構成刑事責任者應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7、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事故責任的追究,應視其責任大小、情節輕重、經濟損失和影響程度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所受行政處分列入個人政績、業績考核內容。
8、發生責任死亡事故后,依照以上對責任人處分的有關條款,經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確定,在《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出或向上級提出對責任人的行政處分決定或建議。
事故報表
1、傷亡事故報表實行月、年報制度。發生職工(含勞務工,下同)責任傷亡事故,必須及時、準確地逐級報告和統計,認真填寫當月、年度事故報表,由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簽字,加蓋公章后,月報于下月五日前(年報于一月五日前)報局安質部匯總上報。
2、對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中發生的錯(漏)報、遲報和有意隱瞞事故的現象,上級主管部門要認真予以糾正。對性質惡劣且影響嚴重的事件,要給予嚴肅查處。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