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編制符合工程特點、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方案及措施,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工程施工項目應編制專項施工安全方案,進行安全檢算,經技術負責人簽字,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后實施,并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必要時,由項目部提請上級管理單位組織有關專家論證。
下列施工內容應編制專項施工安全方案:
a) 基坑支護與降水、基樁開挖、圍堰、沉井工程;
b) 高坡、陡坡土石方開挖工程;
c) 模板工程;
d) 起重吊裝工程和鋼結構安裝工程;
e) 基坑土石方開挖工程;
f) 腳手架工程;
g) 拆除、爆破工程;
h) 高空、水上、潛水作業;
i) 隧道工程;
j) 其他危險性較高的工程。
2、工程項目開工前,主要和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前,應由項目部的施工技術人員編制技術安全措施交底,并及時對所有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交底,對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傳達到相關方,各單項作業的技術交底中,必須有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