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圍
??? 1.1為了貫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規范建設工程中模板施工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 2.職責
??? 2.1施工單位應按照模板工程安全管理規定,認真編制建設工程模板施工安全專項方案,并嚴格依據方案組織實施。
??? 2.2監理單位負責審批施工單位的模板工程安全專項方案及安全措施,并按要求簽發模板施工作業票。
??? 2.3監理單位負責對模板工程的檢查驗收,發現模板工程施工中的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及時要求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必須停工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 3.管理內容和要求
??? 3.1模板工程必須有施工方案且應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并報該工程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 3.2施工作業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 3.2.1模板支撐
??? 3.2.1.1支撐系統嚴禁使用木支撐,必須使用鋼支撐,模板支撐系統的選材及安裝必須符合模板專項設計方案的要求;跨度超過8m的應對支撐系統進行計算,并附有設計計算書。
??? 3.2.1.2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筑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 3.2.1.3支設模板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或未驗收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垂直面上交叉作業。模板安裝應設安全監護人員現場監護。
??? 3.2.1.4模板高度在2m以上時,應先搭設安全可靠的操作平臺,后支設安裝模板。
??? 3.2.1.5支設懸挑式的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有穩固的立足點。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臨邊或洞口,應進行安全防護。
??? 3.2.2模板拆除
??? 3.2.2.1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 3.2.2.2模板支撐的拆除,必須確認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填報拆模申請作業票,經申報批準后方可進行,高處拆模人員應配置登高用具、搭設支架、個人防護用品。
??? 3.2.2.3拆除3m以上的模板,應搭腳手架、工作臺,并設防護欄桿,禁止在同一垂直面上進行交叉作業。
??? 3.2.2.4拆除模板時,人員不允許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下,防止模板掉下傷人。
??? 3.2.2.5拆模必須一次性拆除,不得留懸空模板。
??? 3.2.2.6拆除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上下傳遞模板,不得任意拋擲。拆模間歇時,人員應在安全位置休息,應將已活動的模板、撬杠、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發生物體打擊和高處墜落。
??? 3.2.2.7拆除后的模板嚴禁隨意擺放和集中堆放,分批統一吊運。
??? 3.2.2.8拆除后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分類存放并堆放整齊,堆放高度不超過2m。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