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其主要的職責是:
1、貫徹和執行上級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令和規章制度。
2、實施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搞好文明施工。
3、負責新入場工人的安全教育,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督促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活動,并做好活動的記錄。
4、對所管工程的架、網、機、電、井架、塔吊等搭設完畢,組織交接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并對以上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責。
5、陪同各級安全檢查,實施每周(旬)的安全檢查活動,對查出的隱患負責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抓整改回復。
6、發生事故及時搶救傷員,并報告上級部門,保護好現場,做好事故記錄,參加調查處理,具體實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7、作好安全日記,作好安全內業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