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兩條例一決定”制定本保障制度。
二、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分別確定提取安全投入標準、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三、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四、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部應及時向安全部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規定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購買者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五、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