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安全防護負責人
1、 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縣等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規范、標準,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負直接管理責任。
2、 協助項目經理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責任制和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3、 協助技術負責人編制符合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技術交底、措施》及腳手架的搭設方案。
4、 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防護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5、 協助有關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腳手架的驗收工作,并填寫好驗收單。
6、 負責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材料的檢驗及鑒定,制止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7、 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搭設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其他防護設施并進行日常的檢查和整改。
8、 負責安全防護工作內業資料的建檔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處理現場違規違紀行為。
9、 發生事故積極搶救、及時報告和保護現場,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 架子工班組長
1、 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的日常工作。帶領班組成員積極完成項目部下達的生產任務。
3、 指導、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
4、 組織班組 人員學習本崗位的操作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不斷提高班組成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5、 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安全講話,做到不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
6、 協助項目經理做好班組人員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工作,經常檢查班組現場作業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有關部門。
7、 發生事故,積極搶救、迅速匯報并保護好現場。
五、 一般作業人員
1、 在使用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其他防護設施時負直接維護責任。
2、 作業人員在使用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及其他防護設施時不得隨意挪動和拆改。如確需改動時,應向主管負責人匯報,經同意后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3、 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安全技術交底。
4、 現場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令、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發生危險時,可撤離現場或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施救。
5、 加強自身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