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施工作業危險點安全措施票》要同工作票、操作票一起辦理簽發和許可手續。
工作開始前,必須認真落實危險點安全措施。工作結束后,應及時總結危險點分析安全措施的準確性、嚴密性,提出改進措施,為下次作業提供經驗。
施工作業危險點安全措施票隨工作票、操作票一并保存。
第六條 施工作業危險點分析與安全工作要實施動態管理。
由于更改等原因,設備、系統發生變化后,要及時修正施工作業危險點分析和安全措施;時間跨度較長的檢修工作,要分階段針對作業方式的變化,組織學習和落實安全措施;如作業人員發生變化,也要及時組織學習安全措施。
三、施工作業危險點分析與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的重點
第一條 施工作業危險點分析、安全措施管理方案的重點是:預防人身傷亡事故、誤操作事故、設備損壞事故、火災事故。
應重點防范: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等發生頻率較高的人身傷害事故。
第二條 施工作業危險點分析及安全措施管理方案要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一)工作場地:如高空、立體交叉作業、容器內、鄰近帶電設備、環境條件等可能給作業人員帶來的危險因素;
(二)工作環境:如高溫環境、大風、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鄰近或相關班組作業等可能給作業人員帶來的危險因素;
(三)工具、設備:如電動工具、起重設備、安全工器具等可能給工作人員帶來的危險或設備異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藝流程的顛倒、操作方法的失誤可能給作業人員帶來的危害或設備異常;
(五)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不適、思想情緒波動,不安全行為,技術水平及能力不能滿足作業要求等可能帶來的危險因素等。
工作負責人在組織作業時,要特別重視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情況、思想情緒的異常波動,并作為首要的危險因素加以控制。
第五章 附 則
第一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條例由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條 本條例自公司批準通過發布之日起執行。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