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強化科技支撐作用,提升施工安全技術。一是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科技含量。鼓勵采用先進的支架搭設技術與定型產品,采用可行的監測、監控、定位技術,更新、改進施工裝備和工藝,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管理,堅決淘汰、限制落后的施工裝備和工藝。二是推行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系統。架橋機、塔式起重機應安裝監控系統進行實時監控,加大相關試點工作力度,逐步拓展到其他起重機械領域,提高事故預防預警水平。
(五)強化基層基礎建設,構建安全長效機制。一是全面總結“平安工地”創建經驗,推行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審查,開展“平安工地”建設達標考核評價,逐步建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激勵機制,不斷完善“平安工地”建設長效機制。二是要提高風險防控意識,全面開展橋隧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建立完善重點地區(企業)和重點項目的風險評估跟蹤督導機制,加強對橋隧等工程施工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風險源的預案、預警、預控,嚴格對施工起重機械、滿堂支架、腳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撐體系的檢查,及時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三是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在建的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應有針對性地開展一次起重機械、滿堂支架、腳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撐體系搭設或拆除為重點的應急演練,提高施工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四、實施步驟與工作進度
專項整治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部署啟動階段(2012年5月底前)。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重點,針對本地區特點,研究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專項整治方案,部署有關工作。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12年6月至9月)。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細化自查自糾內容、標準和工作要求。
自查自糾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按照施工單位自查、監理單位核查、建設單位組織全線檢查的方式,全面排查起重機械、支架腳手架的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措施,限期做好整改落實。由建設單位形成自查自糾報告。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分類指導、監督檢查,對自查自糾走過場、不深入的建設項目,應當予以通報批評。2012年9月30日前將本地區專項整治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報部質監局。
第三階段:檢查督導階段(2012年10月至11月中旬)。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采取巡檢、抽檢等方式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進行督查,對重點問題可聯合質檢、安監等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應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定期分析、研究有關情況和問題,發現存在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要及時停工,責令整改并嚴肅處理。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設項目要通報批評,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企業要予以清退。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度和質量,部將適時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項目進行抽查。
第四階段:總結分析階段(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全面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結合本地區特點,研究提出進一步完善起重設備和模板、支架腳手架監管措施的指導意見。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2012年12月15日前報部質監局。
部將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整治工作不力且存在較大問題的項目和地區要求限期整改,將整治中發現的問題納入建設市場誠信體系評價中,研究提出進一步做好防范的措施和意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開展專項整治是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舉措。部質監局具體負責專項整治活動各階段工作的安排、檢查和總結。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由分管廳領導牽頭的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落實工作責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結合本地區高速公路建設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整治范圍、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重點抓好夏季、汛期、黨的“十八大”期間等重點時段的安全工作。
(二)重點突破,強化整改。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總體部署,結合交通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排查整改工作安排,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預防理念,緊緊抓住施工起重機械、模板、支架腳手架坍塌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針對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突出問題進行分類和梳理,細化對施工起重機械、模板、支架腳手架坍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措施,要加強過程檢查考核,督促從業單位落實整改責任。
(三)加強信息交流,開展宣傳教育。一是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暢通信息渠道,及時掌握活動開展動態,定期分析研究,加強橫向交流,組織區域性交流,加強活動全過程的監督指導。二是做好跨行業的信息溝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形成合力,對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可組織聯合檢查,集中研究解決。三是加強輿論宣傳和群眾監督,充分利用各種媒體以及安全生產月等,廣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目標、內容和要求,以及階段性工作成效,宣傳先進典型,通報落后單位(項目),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加強考核,強化監管。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將高速公路預防施工起重機械、模板、支架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作為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考核內容,對整治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嚴肅處理;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必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對涉及重大安全隱患的,必須停工整改,組織專項驗收,并實行重大隱患問責制;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處理,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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