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6號)的有關規定,我部對申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以下簡稱“資質”)的單位進行了審查。現將資質批準有關事項(2012年第一批)公告如下:
一、批準以下十家單位資質中的評價范圍調整(調整的評價范圍詳見附件一):
(一)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
(二)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
(三)核工業二○三研究所
(四)河北水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興安盟八思巴環境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六)江蘇省交通規劃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
(七)中國瑞林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八)濰坊市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九)珠江水利委員會珠江水利科學研究院
(十)甘肅經緯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二、批準以下三家單位資質中的機構名稱變更(變更后的機構名稱詳見附件一):
(一)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
(二)常州市環境保護研究所
(三)蘇州市環境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三、批準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等34家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延續(其中8家單位評價范圍予以縮減,單位名單及評價范圍詳見附件二)。各單位在原有資質有效期之內,已與建設單位簽訂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咨詢合同的項目,超出此次批準的評價范圍的,應于2012年3月31日前,將申請繼續完成原項目的書面請示及項目清單和相應的合同復印件報我部備案,經我部審核后,方可繼續完成。
四、同意以下13家單位資質中的法定代表人和(或)住所變更:
(一)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二)青島中油華東院安全環保有限公司
(三)朝陽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四)寶鋼工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
(五)上海輻達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六)常州市環境保護研究所
(七)浙江省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八)廈門嵩湖環境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九)英德市德寶環境保護服務有限公司
(十)深圳市銀臺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十一)欽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十二)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六一基地
(十三)陜西電力科學研究院
五、對遺失資質證書副本的江蘇省設備成套有限公司予以補發證書。
請上述第一至五項中的單位于60日內,到指定領證地點領取資質證書,其中第二項中的單位應在領取資質證書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崗位證書變更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記手續;第一至四項中的單位應在領證時攜帶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第五項中的單位攜帶原資質證書正本原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上述第一至四項中的單位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其縮印件同時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領證地點: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資質管理與培訓部(北京安外北苑路28號迪蒙綜合樓4層408室)
聯系人:孫淑蘭 劉金潔 閆如松
聯系電話:(010)5293100152931013
附件:1.各單位批準的評價范圍及變更后的機構名稱等情況
2.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廷續的單位情況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