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蔣某中午下班后參加宴請,喝了不少白酒,后乘坐鄒某的摩托車上班,途中與阮某的轎車相撞,蔣某摔傷致殘。公安機關認定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1.2mg/100ml,在事故中無責任。事后,蔣某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區人社局認為,蔣某事發時系醉酒狀態,作出了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請問蔣某的情形屬于工傷嗎?
讀者:鐘惠穎
鐘惠穎讀者:蔣某的情況屬于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職工因醉酒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這就是說,職工在工作中由于醉酒而導致傷亡的,因自身存在重大過錯,理應自己擔責。根據有關規定,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本案中,蔣某的醉酒行為與交通事故發生、與事故傷害之間均不存在因果關系,且蔣某在事故中無責任,因此應屬于工傷。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