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光環電信集團第八分公司十七項目部的王先生,和同事一起坐車去通州干活出車禍受傷。他表示,目前單位已停交治療費,也沒有為自己辦理工傷認定。
王先生告訴記者,他與單位在今年3月1日簽訂了勞動合同。6月24日早7時許,他和同事坐車去通州的路上,乘坐的金杯車爆胎撞上護欄,車上人員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
王先生稱,出車禍一個月后,“單位就停了我的工資和治療費,工傷認定一直沒給辦。”
王先生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對記者稱,此事正在走法律途徑解決,沒有透露更多細節。
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玲表示,王先生的情況肯定屬于工傷。
“員工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單位為員工繳納各種保險。現在員工出現工傷,可以要求單位協助辦理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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