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從1993年進我單位到現在19年工齡。2008年6月在下班途中我遭遇車禍,后經勞動部門鑒定為工傷9級,拿到8個月工資的補償,去年底病情加重,我現在不能正常上班,到醫院開了病假條單位也不給基本工資,請問像我這樣的情況如果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能拿到多少補償?
答:根據你的陳述,如果你因身體原因請病假,單位不予支付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根據相關規定,應當支付你病假工資;此外,如果你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由于你是9級工傷,還可以獲得兩筆款項: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傷殘的,為8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九級傷殘的,兩項補助金標準合計為10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