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保部門:安全質量部
為實現公司及項目部安全生產目標,進一步落實股份公司提出的“杜絕一般以上責任事故”的要求,強化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促進項目安全穩定發展,根據股份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集團公司職代會安全工作部署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項目部特與包保人員簽訂此責任狀。
一、安全包保目標
1、消除事故隱患。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從源頭上控制事故隱患發生,無嚴重高空作業、火災、交通、用電等事故發生。對各級單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按時整改到位,效果明顯。
2、杜絕責任死亡事故。全年無各類責任事故(包括與生產有關的生活、交通、消防等各類責任事故)。
二、主要考核內容
(一)部長
1、每月組織安全例會、組織安全質量大檢查和各種專項安全檢查。
2、參與重要風險專項方案的編制和評審,重大安全隱患親自監督現場整治。
3、每周至少3次對施工現場的進行例行安全檢查。
4、按年初工作計劃組織相應安全培訓。
5、及時完成上級及有關單位對項目檢查提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并回復有關單位。
(二)副部長
1、每月配合物設部完成施工機械材料檢查至少1次并有檢查處置記錄;
2、每月配合綜合部檢查駐地用火用電安全至少1次并有處置記錄;
3、負責落實各級部門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完成情況并及時回復;
4、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每月至少對隱患進行排查5次并有整改記錄。
(三)其他人員
1.安全員:進行日常安全巡查和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制止違章行為并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或完成安全檢查日記。監督現場整改落實,消除隱患。
2.資料員:按上級單位、公司及業主要求建立臺帳,對所有資料及時進行上報、收集、整理、歸檔,安全隱患平臺日常錄入工作。
三、獎勵
無責任事故發生,對各級單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按時整改到位且效果明顯,完成各項考核指標。獎勵安質部長 7200 元/年( 600 元/月)、現場安全員( 300 元/月)
四、處罰
1、考核指標未完成一次(項)扣款 100 元,當月款項扣完時,視當月沒有履職到位,當月按最大額處罰。
2、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當月處罰 600 元,相關責任人同時接受上級及有關單位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3、發生較大以上事故或一般事故處置不當,給企業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對包保人員升級處罰。
五、附則
1、上述獎(罰)金由項目部每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公示后,形成項目有效文件,每季度給予兌現,獎金從項目成本中列支,罰款由項目部從受罰者經濟收入中扣除。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項目部和包保人(代表)各執一份。
責任書簽訂代表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青島雙積路項目經理部
項目經理: 項目書記:
安質部代表:
二〇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