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總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工程名稱:蘭考歐泰引擎工業園工程
工程地點:蘭考工業園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建筑施工行業管理標準規范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宗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范,落實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確保封閉管理、確保員工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2、甲方的責任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安全管理權,制定并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遇有特殊情況時,隨時召開安全會議。
(3)、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下達整改通知單,進行安全獎罰;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并在整改反饋單上簽署意見。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負責組織對乙方進場工人進行公司級和項目級安全教育。每年負責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工作。在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工藝時,負責對分包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有權拒絕使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5)組織安全技術交底。技術負責人主管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負責向分包單位交底的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同時督促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分包單位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重要分項或重點部位的交底,必要時,可直接進行交底。交底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時間。
(6)負責編制總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7)負責建立項目部安全管理資料。
(8)負責編制施工現場總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負責對首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10)對分包隊伍違章、違紀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11)有讓分包隊伍按照國家規定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的權利。
(12)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有要求分包隊伍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的權利。
(13)及時向乙方書面通報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情況。
(14)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臨時設施、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和防護用品有權要求拆除、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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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的責任
(1) 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率不超過1.5‰。
(2)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責任到人。
(3)按國家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隊伍中最先進場和最后退場的人員。
(4)隊伍進場前,向甲方提供全體施工人員的花名冊、全體施工人員接受安全教育情況臺帳、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隊伍進場后,調出和調進人員要事先向甲方通報。
(5)按要求給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對高處作業人員配好安全帶,給每個施工人員配備上正式編號的合格的安全帽。
(6)把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到作業面的施工人員,交底人要簽字,被交底人,每一個人都要簽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簽上時間。
(7)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參加甲方組織的周檢查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檢查,負責對甲方整改通知單上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8)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負責組織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強制性標準、操作規程和項目規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未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按時進行季節變換的安全教育,及時進行變換工作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細致進行節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視“兩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期間的安全教育。
(9)負責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本單位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預案,并組織進行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