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間,無論是應對戰爭防空襲需要,還是平時解決地面資源的匱乏,都充分發揮了其應有的效益,給人類生活帶來了安全感,也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在給我們帶來安全與利益的同時,由于設施不全、使用不當,特別是城市地下空間應急管理缺失等原因引發的各類事故災難層出不窮。1995年3月20日,震驚世界的“東京地鐵毒氣案”,致使12人死亡、數千人中毒;2003年2月18日韓國大邱地鐵縱火案,造成198人死亡和147人受傷;2005年7月7日倫敦發生地鐵連環爆炸事件造成50多人死亡; 1990年7月3日,一油灌列車在四川鐵路隧道內突然爆炸起火,造成4人死亡,20人受傷;2003年8月6日,哈爾濱市“人和世紀廣場”地下工程坍塌,造成15人死亡,8人受傷。一次次不堪回首的事故災害給我們對地下空間應急管理敲響了警鐘,一次次血的教訓也在昭示著我們,地下空間并非只有平安,一旦我們忽視應急建設與管理,就會遭受災難的懲罰,付出慘痛的代價。
一、城市地下空間應急管理現狀
隨著地下空間的建設與開發利用越來越成為城市發展不可小覷的組成部分,為城市建設鋪開了一片新天地,為城市發展辟開了一個新視野,開發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間資源為城市服務,是人類美好的愿望,但由于開發利用不夠合理,應急管理相對滯后所帶來的事故災害頻發等負面影響,將成為制約未來城市科學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從引發災害的方式可將城市面臨的災害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澇、臺風、海嘯等;還有一類就是人為災害,包括戰爭、恐怖襲擊、爆炸、化學品毒氣泄漏、火災、交通事故等。面對上述災害,地下空間在多種災害面前具備了遠高于地面建筑的防御能力,可以毫無爭議的成為城市居民避災的重要場所。然而,事物總有其兩面性,地下空間在防御災害上同樣也是一把雙刃劍,若其內部發生災害時所造成的危害就會遠遠超過地面同類同程度災害,且在防御洪澇、爆炸、火災這些災種方面存在比地面建筑更為突出的弱點。
近年來,地下空間災害呈現出多發性、多樣化趨勢,然而地下空間的應急管理,卻未能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究其原因:一是地下空間應急管理意識不強。目前局部相對和平以及國泰民安的國內比較穩定的環境,容易麻痹人們的思想,沒有親身經歷戰火和切身體驗重大地下空間事故災難,難以刺激麻木的神經。地下空間使用者們多數都存在著事故災難不會降臨在自己頭上的僥幸心理;二是地下空間應急管理主體不清責任不明。地下空間產權不明晰,已是一個長期困擾人防工作開展的難點問題。由于產權不明,也就帶來了地下空間應急管理主體不清責任不明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導致地下空間應急管理無法落到實處;三是地下空間應急資金缺少投入。應急管理需要必要的設施設備作支持,歸根到底就是要有資金投入,而這部分資金的投入其收益是隱性的,不會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因此,這部分資金由誰來投,按什么標準建,由誰來督促驗收等目前還缺乏政策法規的支持。
從地下空間應急管理整體情況來看,由于人民防空法的規定以及地下工程(兼顧人防要求)建設設計許可要求,城市的地下工程建設,在其口部、防空抗毀能力等關鍵部位和重要設施上都能按規定建造。但在防災、應急處置、應急救援等設施建設上就難以滿足現實需要,而地下空間的應急管理就更是軟肋了。通常,一個地下工程按兼顧人防要求竣工驗收后,使用單位便會急不可耐地加以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為經濟建設服務是無可非議的,但常有開發過度與只顧利用而忽視應急管理、忽視安全的現象發生。如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防爆炸、偵毒、防毒、應急照明等設施設備不齊全等,都有可能為發生事故災難埋下隱患。
二、城市地下空間易發事故分析
城市地下空間在開發利用時,往往會追求使用效率最高、投入成本最低,也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加之地下空間本身具備隱蔽性(包括安全隱患)、空間相對密閉、逃生通道少、不利于人員疏散、遇災施救難度大等特性,為引發大事故、大災難埋下隱患。縱觀地下空間事故災難大體有以下幾種:
(一)城市地下空間火災災害
火災應該說是自然災害中非常頻發的災種,城市地下空間火災災害也不例外,曾有資料說明,火災是地下空間最為多發的災害,約占總災害發生率的30%以上,地下空間防火往往也會成為消防安全管理的死角與難點。地下空間在開發利用上的多樣化,決定了防災工作的復雜性,使用設備操作不當、裝飾用材不合理、電線短路、人為破壞等引發火災事故的因素也越來越多,尤其是地下空間的獨有結構特性,一旦發生火災,必然會比地面火災存在更多的不利因素。
1、起火初期難以發現。地下空間火災尤其是起火初期,地面人群、地面火情監測設備根本無能為力,所有火災監測完全依賴于地下空間內部人員和內部火情監測設備。因此,往往容易錯過火災險情的早期發現,錯失火災撲救、人員逃生的良機;
2、煙害更為嚴重。據國內外有關資料表明,火災中因煙氣致死人數占火災死亡人數的60%以上,在火災死亡人群中,多數人都是先窒息后被燒死的。地下空間相對封閉且狹小,火災會產生比地面火災更多的煙氣和有害氣體,大量的煙氣得不到排散,迅速充斥整個地下空間必然促使災害更為嚴重;
3、人員逃生困難。地下空間不論是平時,還是應急情況下都只能使用預建的與地面相連通的出入口,無法像地面建筑那樣可以尋找或開辟緊急通道,且地下空間無法自然采光,火災時的大量煙霧會迅速降低地下空間的能見度,一旦人工照明失效,人群難以辯明方向,給逃生增大了難度;
4、滅火工作更為艱難。由于地下空間出入口通道較少,消防人員與消防設備進入地下空間的通道,往往也是地下空間人員逃生的通道,出入口通道的人流交叉,一定程度上會延誤滅火時機,以及對地下空間復雜地形和火勢狀況難以準確掌握與判斷,大型滅火設備進入地下空間受限,必然會使滅火工作比地面火災更為艱難。
(二)城市地下空間毒氣與化學品泄漏災害
毒氣與化學品泄漏是災害發生率僅次于火災的又一地下空間易發多發災害。地下空間人貨混用或者在地鐵之類的大型地下交通運輸場所,人為破壞或者違法攜帶危險化學品而引發毒氣、化學品泄漏事故的可能性難以避免,尤其是利用有毒氣體和危險化學品實施人為破壞的恐怖份子,往往會選擇人流量大,情況復雜的地鐵等地下交通工程,使用各種欺騙偽裝手段,隱藏企圖實施犯罪,這給此類災害的防范工作增加了難度。而一旦發生毒氣、化學危險品泄漏,地下空間的出入口通道相對狹窄、大型救援設備難以進入,空間又相對密閉,空氣流通慢,毒氣、危險化學品空間滯留持續時間長,對人員、設施設備傷害程度就會增大。因此,地下空間發生此類災害,其災害造成的損失往往就比較大。
(三)城市地下空間爆炸災害
爆炸這類災難主要源于破壞,像倫敦發生的地鐵連環爆炸案就是人為破壞引發的災難。地下空間通常作為地下停車場、地下商城等開發利用,以及作為城市交通樞紐的地鐵等地下空間,造價相對比較高,人流相對混雜,且遭破壞后善后處置工作難度大,影響面廣,容易成為恐怖份子襲擊的對象。而爆炸具有瞬間突發,猝不及防的特性,且殺傷力大,破壞性強,是地下空間要重點防范的災難之一。
此外,還有地震、洪澇、坍塌等事故災害。隨著時代的發展,一些新的事故災害種類將會不斷出現,隨時都會有新的危機考驗著我們地下空間的應急管理能力。
風險與技術風險概念界定的關系研究
安全風險評估管理流程
基于風險矩陣的企業技術創新風險管理…
360度績效考核方法在企業中的應用
“小散遠”項目人員安全管理的實踐經…
境外能源投資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淺析
網絡銀行的安全保障措施探討
淺析云安全檢測技術的安全問題
淺談如何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淺析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和方法
淺析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作用
淺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淺析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的原因和對策
網絡安全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淺析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方式方法
淺談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