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建筑工程項目的數量也快速增加。實施建筑的安全管理不但能保障了施工項目的穩步開展,而且也能使業主的人身和財物免遭到破壞。基于以上論點,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筑安全施工的特點和我國的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問題,然后從安全上考慮探討了相應對策。
【關鍵詞】建筑 安全管理 現狀 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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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建筑業每年的安全事故造成數千從業人員喪生和百億元經濟損失,這些事故的發生多由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所以,提高建筑安全水平的關鍵是加強建筑安全管理。
一、建筑安全管理的含義
????? 建筑的安全管理指的是安全管理的理論與方法應用在建筑領域,它由宏觀上的建筑安全及微觀上的建筑安全兩方面組成。宏觀上的建筑安全管理不是直接的管理,但它是微觀管理操作的行動綱領。微觀上的建筑安全管理指的是直接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管理工作,由建設單位、業主、監理組織和中介機構等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操作的策劃、施工、控制、調解、監控及管理[1]。微觀的管理是具體和直接的,它反映了安全管理的理念、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二、建筑安全施工的特點
(一)施工現場空間不足增加了危險因素
建筑物的固定位置導致大批人力、原材料和機器設備集中在有限的空間內,由于主體空間的多層次交叉作業,場地太小時,易出現物體墜落等導致傷亡。而且由于建筑物的巨大體積和多種多樣的外形,加上施工類型變化及工程進展,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保護措施要不斷調整。
(二)施工單位和項目部分離使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
一個施工單位通常承擔多個項目的施工工作,單位和項目部經常處于分離狀況。這就造成安全管理基本上由項目部實施。可是由于項目的臨時性與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利潤空間被壓縮,施工單位經常不重視安全措施。
(三)流水施工作業使施工人員常變換工作環境
工程施工的作業地點及工作項目是不斷發生變化的,隨著施工類型變化及工程進展,施工人員的工作地點、作業形式、操作技術等不斷變化,這些變化都會給施工單位帶來安全隱患[2]。
(四)施工作業沒有標準化的操作規程使危險因素增多
工程施工是有多方參與,需要各種專業知識;施工單位數量多,操作水平、人員素質、技術能力、資金狀況存在很大差異。這增加了建筑安全管理的難度,造成層次混亂,管理復雜。
三、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現狀
(一)法律和監管部門方面的問題
1.法律法規落后,執法的力度不大
建筑活動重視“環境及健康”己成為國際上普遍認可的話題。建設項目的體系結構已由傳統的“成本-造價-質量-工期”體系轉為“成本—造價—質量—工期—環境及健康”體系[3]。我國在“環境及健康”方面的立法嚴重滯后。
2.沒有合理的安全管理機制
傳統的建筑安全管理形式己經不適應目前的建筑施工方式,所以政府主導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很多漏洞,加上建筑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政府工作效率低,社會監督不足,導致安全管理落后,適應市場經濟的法律和經濟手段結合的建筑安全管理機制還未成熟。
3.管理部門的改革和職能轉變緩慢
國家機構的改革和企業的改制逐步脫離了行政管理的約束,成為市場上自主的行為主體。建設部和地方建設主管部門也成了國家建設安全專門監督管理職能的實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