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級緊急情況
? ??一級緊急情況是必須利用所有有關部門及一切資源的緊急情況,或者需要各個部門同外部聯合機構處理的緊急情況,通常要宣布進入緊急狀態。解決整個緊急事件的決定,應該由事物緊急管理部門負責。對于我們液化氣儲灌廠,主要指諸如罐區工藝管線大量泄漏、儲罐火災事故等。
? ??2、二級緊急情況
? ??二級緊急情況指需要兩個或多個部門響應的緊急情況。該事故的救援需要有關部門協作,并且提供人員、設備和其它資源。該級響應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來統一指揮現場的應急救援行動,如灌裝車間泄漏、鍋爐房事故等。
? ??3、三級緊急情況
? ??三級緊急情況乃一個部門正常可利用資源能處理的緊急情況。正常可利用資源指在該部門權力范圍內通常可以利用的應急資源,包括人力和物力等。必要時,該部門可以建立一個現場指揮部,所需的后勤支持、人員或其他資源增援均由本部門負責解決,如維修車間的機械傷害、配電室的觸電事故等。
二、編制預案前一定要進行危險因素與后果分析
??? 液化氣儲灌廠一般都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以液化氣工藝及設備為主,但也不能缺少供電、鍋爐、消防等輔助設施。所以,存在的危險因素不僅僅是液化氣的泄漏、著火、爆炸。然而,很多企業在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只是針對液化氣工藝管線泄漏著火、儲罐泄漏著火等制訂了一些對策措施,看似內容較多,實則重復,并且缺少了主要輔助設施事故的處理,如電氣事故,鍋爐爆炸、機械傷害、食堂著火等等。其根本原因,就是沒有進行危險因素與后果分析。
??? 根據國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企業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和職責、預防和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理、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等幾部分。
??? 由此可見,生產經營單位危險性分析應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內容,也是各個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的基礎。因此,各企業在編制預案前,應全面分析本企業存在的危險性因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以及危害程度,然后根據分析結果分別制定對策措施。只有這樣,所制定的對策措施才能完善、有效。
三、應急演練中要重視員工的動作細節
??? 參加過企業的應急演練,也看過很多關于演練的新聞報道,大同小異:警報聲響、人員集合完畢后,總指揮一聲令下,所有人員各就各位,救火的救火,噴水的噴水,搶修的搶修大家輕車熟路,一氣呵成,不到三十分鐘便風平浪靜、鳴鑼收兵。這種演練,表面看十分壯觀熱鬧,但是否能真正鍛煉員工的應急作戰能力,不知大家可進行過認真思考。
很多人都知道汶川大地震時“一個都沒有少”的桑棗中學的故事。其之所以能創造奇跡,就在于校長何志平能頂住來自各方的壓力,多年來不僅注重學校設施的安全改造,而且堅持進行全校師生的疏散演練。桑棗中學的疏散演練,不是簡單看大家多長時間集合完畢,而是具體檢查每個班級、甚至每個人的動作細節,如手中拿不拿物品、奔跑速度是否合適、老師的位置是否影響學生通行等……
我們液化氣企業是易燃易爆的危險行業。一旦發生事故,不僅危及自身的財產和生命,還有可能波及周臨。因此,B常進行有效演練、事故狀態的及時救援尤為重要。近年來,北京市液化石油氣公司逐步推出了“三不定”演練,即不定時間、不定事故狀態、不定搶險措施。演練時,考評人員對報警、滅火、搶修、疏散等重要崗位人員的行為進行全過程測評,取得了不錯的效果。相信隨著該項工作的深入,進一步將考評工作擴展到人員站位、搶險動作、工具取放等更加細小的環節,員工的應急能力會提高更快。
四、注重現場指揮人員的選定和培養
各單位制定應急預案時都會明確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相應職責。一般情況下的液化氣企業的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為:
??? 在此,擔任救援總指揮的自然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各主管擔任副總指揮,并根據職務及專項工作的不同排定順序,在總指揮不在現場時依次向上代理行使指揮權。這種安排,符合國家應急管理要求,無可非議。但是,忽略了現場指揮人員的設置。
??? 如今,黨和政府一再強調以人為本,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企業應急救援時,也要減少人身傷害,現場作業人員要少而精。此外,救援指揮部不僅要隨時掌握現場情況,及時發出指令,還要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聯絡,發布有關信息。因此,救援指揮部要設立在安全地帶。那么,指揮部與救援現場的如何進行有效溝通、現場各作業組如何進行協調?
??? 作為高危行業,我們大家都看過吉林、西安等同行業事故的介紹,可以想象,事故的救援現場如同戰場,非常緊張。每一步搶險動作是否取得應有效果、現場應急資源如何、還需要采取什么措施等都需要現場做出準確判斷;各作業小組任務可能出現交叉,也需要進行統一指揮。由此可見,救援現場必須有人統一指揮。而且,現場指揮人員的選定,對企業應急救援工作能否順利開展,非常重要。
??? 因此,在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時,還應該明確現場指揮人員,并對其心理素質和技術業務素質進行培養。
??? 當然,應急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在建立應急救援體系過程中,還有很多問題值得研究和探討,甚至需要政府部門的支持。如:萬一發生儲罐泄漏和著火,在事態控制不住時首先應減少人員傷害,將救援人員撤離現場。那么,如何進行判斷,儲罐爆炸前是否有征兆?停止救援、撤離現場的命令由誰下達?等等。
??? 因此,與建立一個完備救援體系的要求相比,本人以上幾點認識過于粗淺。在此拋磚引玉,僅希望能夠和大家進行交流,能學習到更好的知識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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