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負責外來車輛的現場引導。
H)義務消防組
(1)機構成員
組長:安環部部長
成員:安環部安全員、公司義務消防隊人員
(2)機構職責
1)負責初期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進入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在醫療機構未到時,及時進行前期處置;
3)負責聯系阿拉善經濟開發區綜合醫院告知人員傷亡情況,并配合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和轉移工作;
I)環境監測組
(1)機構成員
組長:化驗室主任
成員:化驗室全體員工
(2)機構職責
1)進入事故現場,對造成環境污染的物質進行采樣分析,并迅速作出分析結論,必要時對有關污染物跟蹤監測;
2)對無法監測分析的污染物立即上報總指揮;
3)負責事故影響區域水質的監測,及時通報監測情況;
1 預警及信息報告
1.1 危險源監控
在重點防護目標部位安裝火災報警器和視頻監控探頭,并將報警信號、視頻信號傳至控制室,隨時進行監控,及時掌握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重點防護目標監控信號與安監部門監控中心對接,一旦出現重大險情,可以及時得到應急支援。
1.2 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
1.2.1 預警的條件
5.2.1.1視頻監控發現險情報警。
5.2.1.2現場作業人員發現火災、爆炸、危化品泄漏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后報警。
1.2.2 預警的方式、方法
5.2.2.1利用電話、對講機等通訊設備通報險情。
5.2.2.2利用廣播電話向現場喊話通報險情。
1.3 信息報告
1.3.1 信息接收與通報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立在安環部辦公室,設置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值守電話:0473-3995106。現場作業人員發現異常后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當班調度匯報,當班調度判斷預警級別后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匯報,經批準后發布預警。
1.3.2 信息上報
發生盜、搶、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由主要負責人向開發區公安局報警,并在1小時內向阿拉善經濟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告知報告內容如下:5.3.2.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5.3.2.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5.3.2.3事故的簡要經過;
5.3.2.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3.2.5已經采取的措施;
5.3.2.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5.3.2.7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1.3.3 信息傳遞
事故發生后,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負責根據事件或險情的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上報,對可能波及到的周邊企業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指定信息發布組成員告知。告知時應告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救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已經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同時在公司周圍區域設立警戒區域和交通管制措施,并建議周邊企業做好相關安全防護措施,避免事故影響范圍擴大。
2 應急響應
2.1 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影響范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本預案應急響應分為Ⅲ級應急響應、Ⅱ級應急響應、Ⅰ級應急響應。
2.1.1 Ⅲ級響應
Ⅲ級響應是指事故發生的初期,事故尚處于現場可控狀態,未波及到其它區域,能被現場崗位人員應急相應處理的事件。
2.1.2 Ⅱ級響應
Ⅱ級響應是指事故超出現場可控狀態,或可能波及到其他現場,尚處于公司可控狀態,未波及相鄰企業的狀態,而做出的響應。
2.1.3 Ⅰ級響應
Ⅰ級響應是指事故超出公司的控制能力,可能或已經波及到公司外的狀態,由公司組長或副組長立即向管委會報告。
2.2 響應程序
2.2.1 響應級別確定及應急啟動
根據事故報告,判斷出事故的大小以及發展趨勢,確定響應級別。根據響應級別啟動相應預案。若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響應關閉.
2.2.2 應急指揮
應急領導小組全體人員接到通知后,須在30分鐘內趕到公司集合,組織指揮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2.3 應急行動
各應急救援組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公司安環部集合,并根據自身工作職責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2.3.1 收集現場有關事故信息,并向指揮部報告;
2.2.3.2 迅速封鎖事故區域,按規定實施警戒和警示。組織撤離、疏散現場作業人員和其他非應急救援人員(撤離命令由現場職務最高的指揮人員下達)。
2.2.3.3 根據人員傷亡情況,立即展開人員搜救和現場救護以及轉移工作;
2.2.3.4 采取措施保護、隔離相鄰裝置、設施,防止事故擴大和引發次生事故;
2.2.3.5 指揮部研討和完善有效的救援方案,調動救援物資、設備展開救援,救援人員要佩戴好防護用品,做好掩護;
2.2.3.6 及時向媒體通報有關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2.2.4 應急避險
事故發生后,崗位人員立即要采取應急措施,盡可能控制事故擴大,救援和避險時要佩戴好防護用品。需要撤離時,撤離人員要按照撤離路線,相互照應,井然有序的撤離到臨時集結地點,撤離前按規定盡可能的關停相關設備。撤離后,各部門在集結點清點人數并向指揮部匯報。各應急救援組采取應急行動前必須作好次生、衍生事故的預測和預防措施。
2.2.5 擴大應急
當應急救援資源無法滿足應急救援需求或事故進一步擴大公司無法控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安監部門等上報,通過上報得到社會力量救援,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配合上級部門的救援工作。
2.3 處置措施
2.3.1 處置原則
2.3.1.1 恐怖分子挾持交通工具
應立即向開發區公安局報警,按公安部門指示要求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2.3.1.2 人員受傷處置原則
a) 對一般輕傷可使用公司應急醫藥箱采取止血,包扎等方法對傷者進行初期處置。
b) 對于重傷人員應采取簡單處置后立即就醫的辦法。
c) 對于休克人員應先采取心肺復蘇術同時撥打急救電話以爭取更多時間。
2.3.1.3 盜竊事件處置原則
a) 及時調取監控視頻,找到嫌疑人的體貌特征。
b) 保護好現場并報警。
c) 收集犯罪證據。
2.3.1.4 火災事故處置原則
a) 對于一般火災,宜及早發現,及時撲救尤其對于一般固體物質火災,要爭取在火災初起階段將其撲滅。但對于容器內可燃氣體泄漏火災在沒有能及時采取補漏措施前則不宜即刻撲滅,以防因氣體大量泄漏,與空氣形成大范圍易爆氣體,遇明火或其他點火源后造成爆炸事故,應待有關專業人員到來時再進行補漏。
b) 疏散物資時,要以保護和搶救貴重物資為先,其次是一般物資。以搶救火災蔓延方向的物資為先,其次是其他方向的物資。
c) 風力對火災的蔓延和撲救關系很大,滅火時要辨別上風、下風向。
2.3.1.5 爆炸事故處置原則
a) 發生爆炸事故現場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立即撥打“119”和“120”尋求救援支持,詳細報告事發地址、人員傷害情況和可能需要配合救援的設備,派人到路口接應。
b) 根據爆炸后所產生的危險性,立即疏散人員和封鎖事故現場。
c) 及時搶救傷者,撤離爆炸現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
2.3.1.6 泄漏事故處置原則
a) 泄漏源控制是應急處理的關鍵。只有成功地控制泄漏源,才能有效地控制泄漏。
b) 發生泄漏事故時,可根據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分別采取停車、局部打循環、改走副線、降壓堵漏等措施控制泄漏源。
c) 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泄漏源控制的應急人員必須穿戴適當的個體防護用品,不能單崗作業,要設置監護人。
2.3.2 處置措施
2.3.2.1 恐怖分子挾持事件處置
a) 立即撥打開發區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b) 立即設置隔離區,劃定安全區域,封閉現場。
c) 立即檢查關閉重點目標區域門、配電箱等設施,并上鎖。
d) 當情況危機時采取有效措施,緊急避險,確保人身安全。
2.3.2.2 盜竊事件處置
a) 發現重點目標被盜情況后,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小組應履行報告程序。
b) 各路口應設置人員觀察可以人員和車輛,發現可疑對象立即報告。
c) 保護好犯罪現場,及時封鎖警戒,不留新痕,不毀舊痕。
d) 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應及時扭送公安機關,并注意搜集犯罪證據。
2.3.2.3 人員受傷處置
a) 對于一般傷員,應迅速小心的使傷員脫離傷源,必要時應對設備進行破拆后,移出受傷的肢體。
b) 對發生休克的傷員,應首先進行搶救,遇有呼吸、心跳停止者,可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法,使其恢復正常。
c) 對骨折的傷員,應利用木板、竹片和繩布等捆綁骨折處的上下關節,固定骨折部位;也可將其上肢固定在身側,下肢與下肢縛在一起。
d) 對傷口出血的傷員,應讓其以頭低腳高的姿勢躺臥,使用消毒紗布或清潔織物覆蓋傷口上,用繃帶較緊的包扎,以壓迫止血,或者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巾等。對上肢出血者,捆綁在其上臂1/2處,對下肢出血者,捆綁在其腿上2/3處,并每隔25-40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鐘。
采取上述急救措施之后,要根據病情輕重,及時把傷員送往醫院治療,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應盡量減少顛簸,并密切注意傷員的呼吸、脈搏及傷口等情況。
2.3.2.4 技防設施故障損壞處置
a) 技防設施設備出現故障時,要第一時間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設備檢查維修,同時上報公司調度、聯網相關單位,通告故障原因、修復時間,備案做記錄。
b) 設備出現故障時,要第一時間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設備檢查維修,在故障未排除之前,安排巡檢人員對重點部位密集巡查,加大巡檢頻次,同時做好巡查記錄,直到技防設施設備故障排除正常運行后,巡檢人員轉為正常巡檢。
2.3.2.5 火災、爆炸事故處置
一甲胺儲罐或設備管線泄漏遇明火發生爆炸,被損壞的設備泄漏出的一甲胺可能發生中毒、著火或者產生二次爆炸,會影響周邊周邊人員。所以當班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當班班長報告。班長要利用手機通知車間主任? 及公司值班領導,公司值班領導要立即向應急總指揮匯報,應急總指揮接到匯報后立即下達啟動應急預案指令,值班領導在應急人員未到達事故現場前,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崗位人員穿戴防護用品佩戴正壓式呼吸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應立即查明事故原因,盡可能迅速切斷泄漏源,并隨時向應急總指揮匯報現場情況;
(2)組織人員撤離,并對事故現場人員進行清點,確保無遺漏,撤離時路線要依據公司安裝的風向標(肌酸車間樓頂南北各一個)判定風向,向上風向集合地點(公司西門、東門各有一處)撤離。
(3)對事故地點加強警戒、隔離,禁止無關人員通行,防止發生二次著火、爆炸事故,發生一甲胺泄漏,初始隔離60米,下風向白天疏散400米,夜間隔1600米,并根據事故情況和進展進行調整;
(4)火災撲滅后,周圍警戒線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方可解除;
2.3.2.6 泄漏事故處置
2.3.2.6.1羥基乙腈泄漏:發生羥基乙腈中間槽泄漏,崗位操作人員立即通知值班長,值班長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并通知車間主任及安環部經理。中間槽羥基乙腈存儲量在高位槽可轉存情況下,值班長立即組織人員穿戴防化服進行羥基乙腈轉存,將中間槽內的羥基乙腈通過翻料泵輸送至羥基乙腈高位槽及縮合釜待處理(高位槽或縮合釜必須沒有物料情況)。
2.3.2.6.2一甲胺泄漏:發生一甲胺中間槽泄漏,崗位操作人員立即通知值班長,值班長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并通知車間主任及安環部經理。中間槽一甲胺存儲量在高位槽可轉存情況下,值班長立即組織人員穿戴防化服進行一甲胺轉存,將中間槽內的一甲胺通過翻料泵輸送至一甲胺高位槽及縮合釜待處理(高位槽或縮合釜必須沒有物料情況)。
2.3.2.6.3氫氧化鈉泄漏:發生氫氧化鈉中間槽泄漏,崗位操作人員立即通知值班長,值班長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并通知車間主任及安環部經理。中間槽氫氧化鈉存儲量在高位槽可轉存情況下,值班長立即組織人員穿戴防化服進行氫氧化鈉轉存,將中間槽內的氫氧化鈉通過翻料泵輸送至氫氧化鈉高位槽及水解釜待處理(高位槽或水解釜必須沒有物料情況)。
2.3.2.6.4硫酸泄漏:發生硫酸中間槽泄漏,崗位操作人員立即通知值班長,值班長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并通知車間主任及安環部經理。值班長立即組織人員穿戴防化服進行硫酸轉存,將中間槽內的硫酸通過翻料泵輸送至中和釜待處理(中和釜必須沒有物料情況)。
2.3.2.6.5氨氣泄漏:生產過程中發生氨氣泄漏情況下,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向值班長報告,并立即檢查真空系統各設備(水解釜、中和釜、一級氨吸收塔、二級氨吸收塔、水沖程真空泵)及連接設備上的閥門正常開啟,值班長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并通知車間主任及安環部經理。
2.4 應急解除
2.4.1 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4.2 事故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清除,無繼發可能;
2.4.3 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2.4.4 環境污染已經得到有效的控制;
2.4.5 傷亡人員全部救出或轉移;
2.4.6 設備、設施處于受控狀態。
3 信息公開
3.1 信息發布人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授權公司副總經理負責發布事故信息和事故應急救援情況的報道。所有信息發布前必須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核實確認后方可對外發布,避免出現信息不實等情況。
3.2 信息發布原則
信息發布過程中,所有發布的信息應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的原則。
4 后期處置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公司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污染物的處理、生產秩序恢復、醫療救治、人員安置、善后賠償、應急救援評估等,盡快消除事故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4.1 污染物處理
事故結束后公司對進入現場人員和應急設備進行清洗和消除,對污染物進行收集、處置,并請環保、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指導,確保現場環境和空間環境符合環境和職業衛生要求。
4.2 生產秩序恢復
事故后的設備、設施要邀請相關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和評估,一切恢復標準要求并滿足生產條件后,方可投入生產使用。
4.3 醫療救治
由現場人員進行初期救治,開發區醫院醫務人員進行現場處置和救治。
4.4 人員安置
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召開通氣會,向員工通報事故情況。對員工要進行思想教育和安撫,使員工消除恐懼心理后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公司員工要以穩定生產為目標,不信謠、不傳謠。
4.5 善后賠償
協助政府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傷亡救援人員、遇難人員補償、親屬安置、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支付,開展事故后復產工作,并且對周邊環境、場地進行的清洗工作,減少或盡可能降低對周邊的環境影響,使之達到國家標準允許的要求。組織災后復產所需物資的供應和調運,使事故受災后生產生活能夠盡快恢復。
4.6 救援能力評估和預案修訂
4.6.1 應急終止后,事故發生部門負責編寫應急總結,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4.6.1.1事件情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波及范圍、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發生初步原因;
4.6.1.2應急處置過程;
4.6.1.3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動用的應急資源;
4.6.1.4在應急處置過程遇到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吸取的教訓;
4.6.1.5對預案的修改建議。
4.6.1.6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應急總結和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匯總、歸檔,并起草上報材料。
5 保障措施
5.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為保障信息暢通,公司配有對講機,對講機及涉及本預案人員的手機等多種渠道進行相互之間的聯系,各級應急指揮機構人員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能夠及時溝通信息。具體見附件: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聯系方式表。
事故發生較大時,廠區無法控制時,需要外部支援,要求相關人員熟知常用的救援電話(見附件)。
5.2 應急隊伍保障
加強應急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救援隊伍是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擔負各類事故的處置任務,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人員清點和失蹤人員的尋找,公司對其進行定期的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一旦發生事故,由各救援組組長采用電話的方式進行通知。本公司在應急救援行動的過程中,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
5.3 物資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裝備和應急物資由公司統一購買并放置在固定位置,應急器材箱內的各類器材,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進行檢查。同時現場主操要保管好、維護好,不準隨意使用,如有短缺,必須及時配齊,一旦發生事故可以就近取材,及時投入使用。應急物資見附件。
5.4 其他保障
5.4.1 經費保障
公司按照國家標準,每年提取費用,用于專項安全經費。保障了應急狀態時經費及應急物資的及時到位。緊急情況下經費由公司領導直接調撥,確保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進行。
5.4.2 交通保障
公司備有皮卡一輛,轎車1輛,保證事故情況下車輛優先使用。
5.4.3 治安保障
由公司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可申請公安、交警協助警戒和治安維持。
5.4.4 技術保障
公司總經理和負責技術的副經理,可提供相關專業技術支持。
5.4.5 醫療保障
開發區醫院為公司提供醫療服務,開發區醫院接到報警后會迅速進入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定期組織醫療培訓,提高救護人員救護能力。
5.4.6 后勤保障
事故發生后,辦公室及時提供飲用水和食品以及相關用品,能夠滿足本公司應急救援組織、傷員、疏散人員等以及其他外單位應急救援組織的需求。
6 應急預案管理
6.1 應急預案培訓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編制管理人員、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本廠員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經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組織實施。。
6.2 培訓方式
根據公司實際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如開設培訓班、進行視頻事故觀看及宣傳欄等,使教育培訓形象生動。
6.3 培訓要求
6.3.1 為提高救援人員救援能力和水平,每年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不低于兩次的培訓。
6.3.2 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每年度由員工所在部門進行應急培訓。
6.4 應急預案演練
6.4.1 演練頻次
公司按照開發區公安機關要求每半年組織一次恐怖事件演練執行。
6.5 應急預案修訂
在應急救援演練后根據實際情況應對本預案進行補充和完善,但不僅限于按時修訂。
6.6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內蒙古寶穗醫藥化工有限公司負責制定,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機場應急處置綜合預案
水生產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應急演練方案/腳本大全(2024年修訂)
城市排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節假日安全運輸保障預案
殼牌(天津)潤滑油有限公司生產安全…
防城港市粉塵涉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理預案
防雷安全應急預案
高處墜落危害專項應急預案
企業應急資源調查報告(依據GB/T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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