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體打擊傷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在生產過程中,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為核心,以建立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現場應急處理能力,減輕傷員痛苦,保障傷員生命,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應急處置方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電力企業專項應急處置方案編制導則》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物體打擊傷亡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堅持一保人身、二保設備的原則。依托政府、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 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物體打擊是施工、檢修作業時常見事故,特別在作業人員、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通過對施工、檢修作業全過程危險因素的辨識和評價,物體打擊事故發生幾率較大,一旦物體打擊事故發生,將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3.2事故類型
依據物體打擊事故對人體傷害的方式,物體打擊事故類型大體有:在高空作業中,物體墜落傷人;人為拋擲雜物傷人;起重吊裝、拆裝、拆模時,物料掉落傷人;施工機具作業時引發物體飛出傷人、車輛運行過程中物體撒落傷人;爆破作業中飛石傷人;孤石及危石松動墜落傷人;張拉作業意外傷人等。
3.3事故發生的區域及地點
施工現場、爆破影響區域、生活區,臨時設施及可能影響周邊環境。
3.4事故發生的季節
該事故四季均有發生,尤其在雨雪季節、霜凍季節或炎熱的夏季更應該引起重視。
3.5危害程度
發生物體打擊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3.6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3.6.1施工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帽;
3.6.2高處作業人員未使用工具袋,亂扔亂拋物料(工具);
3.6.3臨邊、洞口等無防護或防護不可靠,隧道內及路基邊坡危石清理不徹底; 3.6.4爆破作業未設警戒線;
3.6.5張拉作業人員、吊車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3.6.6架體未按設計方案搭設;
3.6.7物料堆放超過規定高度。
4?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4.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谷巖
成員:劉紅斌、張建坤、劉斌、萬宏寶、別爾德汗
4.2職責
4.2.1當班值班長負責事故發生時的生產指揮工作,采取緊急措施限制事故的擴大,負責組織指揮全班人員進行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救援和現場處置,并作好物體打擊事故發生時所可能造成的事故預想,以及物體打擊事故發生后的匯報和物體打擊事故升級擴大的報警。
4.2.2負責及時、準確地將緊急事故發生的性質、發生的時間、發生的地點向應急指揮小組或應急辦公室匯報,并根據指揮部命令果斷采取有效措施展開事故處理工作。
4.2.3加強與集控中心的調度聯系,及時、準確匯報現場事故情況,并根據其調度指令嚴格執行有關操作。
4.2.4當班運行值班員負責根據當班值班長的指揮,進行正確有效的應急救援和相關設備的倒閘操作。
4.2.5全面記錄事故發生和事故應急處理經過。
4.2.6組織現場恢復工作,盡快恢復受影設備正常運行。
4.2.7參與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演練和應急處置方案的修訂工作。
5? 應急處置程序
5.1現場應急處置程序
任何人發現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應立即向運行人員報警,運行當班值長接到報警,立即匯報廠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和應急辦公室,并指派人員到現場核實,要求其反饋現場情況,根據實際情況作救援處置。待站急應救援指揮人員趕到現場后,應向急應救援指揮人員說明情況并按指揮人員的命令執行。
5.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5.2.1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 為保障傷員的生命,減輕傷員的痛苦,現場人員在撥打報警電話后可以進行現場施救:
(1)受傷人員傷勢較輕,創傷處用消毒紗布或干凈的棉布覆蓋;
(2)對有骨折或出血的受傷人員,做相應的包扎,固定處理,搬運傷員時應以不壓迫創傷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難為原則;
(3)對心跳、呼吸驟停應立即進行復蘇,人工呼吸,胸部外傷者不能用胸外心臟按壓術;
(4)若受傷者呼吸短促或微弱,胸部無明顯呼吸起伏,應立即給其作口對口人工呼吸,頻率為每分鐘14~16次;如脈搏微弱,應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心臟按摩,在心臟部位不斷按壓、松開,頻率為60次每分鐘,幫助窒息者恢復心臟跳動;
(5)如有出血、立即止血包扎;
(6)搶救受傷較重的傷員,在搶救的同時,及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由醫務人員救治傷員;
(7)如無能力救治,盡快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8)肢體骨折盡快固定傷肢,減少骨折斷端對周圍組織的進一步損傷,如沒有任何物品可做固定器材,可使用傷者側肢體,軀干與傷肢綁在一起,再送往醫院。
5.3事件報告流程
5.3.1發生機械傷害傷亡事故后,現場人員立即向當班值長報警。 5.3.2當班值長接到報警立即匯報應急總指揮或應急辦公室。
5.3.3若接到報警的部門不是運行人員,接到報警的部門必須立即告知報警人員向中控室運行人員再次報警,并同時發出求救信息。
5.3.4中控室24小時值班接警電話是:
5.3.5報警和接警時要清楚如下信息:
(1)事故的性質、發生的時間、發生的地點;
(2)人員受傷的程度,典型癥狀等,受困人情況、人數等;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應對措措; (4)現場救治所需的專業人員及設備; (5)報警單位、聯系人員及通訊方式。
6? 應急通訊
疆源興民光伏一電站管理人員: 變電站控制室
哈密地區中心醫院急診:
紅星二場醫院:
7? 注意事項
7.1若物體打擊事故發生在生產或施工現場,進入現場的施救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7.2現場施救時要將傷員移至安全的地方;
7.3現場施救要正確及時,嚴防造成傷員傷事擴大;
7.4聯系醫療單位救治時必須以就近為原則;
7.5如傷者在不易救援的地方時,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之后才能接近進行救援,避免救援者發生事故;
7.6現場保衛組應保護好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破壞事故現場,以便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
8? 培訓和演練
按照演練計劃,本應急處置方案的演練在公司級及部門兩個層面進行,公司級演習主要側重于指揮與控制,部門級演習主要側重于具體操作、應急救援搶險技術的應用、物資的調配等。
9? 附則
9.1應急處置方案備案
本應急處置方案報電力運營部主管部門備案。
9.2應急處置方案修訂
本應急處置方案應適時進行修訂,最長期限不超過三年。
9.3制定與解釋
本應急處置方案由安生部制定、歸口并負責解釋。
9.4應急處置方案實施
本應急處置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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