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則》、《上海市防汛條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上海造漆廠實際情況,制定本專項預案。
2? 分級
2.1 ?防汛防臺
本專項預案所指的防汛防臺,系指在廠區域內對由于臺風、潮汛(或風暴潮三碰頭)導致臨江河堤或設備設施被破壞等影響到廠正常生產和職工生命安全的災害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2.2? 分級
2.2.1?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為I級事件:
a) 政府和上級部門已發布防汛防臺二級、三級警報;
b) 災害導致廠主要設備設施嚴重破壞,需要上級部門組織(或請求地方政府支援)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聯合處置的;
c) 災害導致廠全部或多個以上生產車間停產;
2.2.2?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為II(二級單位)級事件:
a)災害導致一個或二個部門(車間)主要設備設施嚴重破壞,需要廠部組織進行聯合處置的;
b)廠區部分庫棚、道路、河堤遭到破壞,單位自行組織自身搶險力量可以處置的。
3? 預測與預警
廠應急小組針對可能發生的災害事件,開展風險分析,進行預測與預警,做好防汛防臺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做到早發現、早預報、早處置。
3.1? 預報
廠相關職能部室通過以下途經獲取災害預報信息:
a)? 國家政府通過新聞媒體公開發布的預警信息;
b)? 上海市政府利用新聞媒體公開發布的預警信息;
c)? 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和上海華誼應急指揮中心告知的預報信息;
d)? 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件,經危害分析、風險評估得出的事件發展趨勢報告。
3.2? 預測
廠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以及上海市政府發布的四級預警,結合上海造漆廠的實際情況,應對事件做出如下判斷:
a) 發布防汛防臺警報;
b) 啟動I級應急預案;
c)單位采取防范措施。
3.3? 預警
3.3.1? 廠應急小組根據預測結果和上海華誼應急指揮中心指令發布防汛防臺警報,并通過廠應急小組組長通知廠相關職能部門和車間進入預警狀態,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3.3.2? 在風力達到八級以上(含八級),同時潮位在5.5米以上(含5.5米)時,廠發布防汛防臺警報,警報分三級。
3.3.2.1? 一級警報(1號警報)啟動條件和要求:
a) 警報條件:在風力達到八級以上(含八級),同時潮位在5.5米以上(含5.5米),且雨量在25毫米/天以上時。
b) 防汛防臺值班:廠24小時有人值班。夜間有總值班負責協調。
c) 防汛防臺搶險信息:及時收聽各媒體中心提供風、雨、潮及臺風的位置、強度等防汛防臺信息。
d)搶險聯絡:由廠消防隊加強巡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廠總值班或安環科
e) 搶險隊伍:以廠設備科、消防隊人員為主,各部門車間的搶險人員為輔。
f) 搶險物資、設備及車輛:以廠為主。
3.3.2.2? 二級警報(2號緊急警報)啟動條件和要求:
a) 二級警報條件:在風力達到十級以上(含十級),同時潮位在6.0米以上(含6.0米),且雨量在50毫米/天以上時,河堤有險情出現。
b) 防汛防臺值班:廠級領導24小時值班。
c) 防汛防臺搶險信息:及時收聽、收看各媒體提供風、雨、潮及臺風的位置、強度等防汛防臺信息。
d)搶險聯絡指導:由廠總值班和廠消防隊加強巡邏檢查,特別是險情地段,一旦出現險情立即報告,并帶領應急搶險隊伍到險情地段指導搶險,同時做好上通下達聯絡工作。
e) 搶險隊伍:以廠設備科、消防隊人員為主,各部門車間的搶險人員為輔。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f) 搶險物資、設備及車輛:由廠統一調用各類搶險物資、設備及車輛。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3.3.2.3? 三級警報(3號特急警報)啟動條件和要求:
a) 三級警報條件:在風力達到十二級以上(含十二級),同時潮位在6.3米以上(含6.3米),且雨量在75毫米/天以上時,海堤有嚴重險情出現。
b) 防汛防臺值班:廠長和各廠所屬相關部門領導24小時值班。
c) 防汛防臺搶險信息:及時收聽、收看各媒體中心提供風、雨、潮及臺風的位置、強度等防汛防臺信息。
c) 安全環保科信息聯絡:負責向上級部門防汛指揮部的信息聯絡,收集災情信息并及時向廠應急指揮小組匯報。
d)搶險指導:當遇超標準特大災害無法抗御時,廠應按照緊急撤退預案,派出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進行有序搶險和疏散撤退工作。
e) 搶險隊伍:以廠設備科、消防隊人員為主,各部門車間的搶險人員為輔。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f) 搶險物資、設備及車輛:由廠統一調用各類搶險物資、設備及車輛。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3.4? 預警解除
廠根據氣象預報(警報解除)或地方政府應急指揮中心指令,由廠應急小組宣布預警解除。
4? 應急報告
4.1? 報告程序
4.1.1廠所屬部門(車間)發生I級、事件時,在啟動本單位專項應急預案的同時,按照廠總體應急預案圖,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最多不超過2小時。
4.1.2? 廠所屬部門(車間)發生Ⅱ級事件時,所屬部門(車間)在啟動本專項應急預案的同時,按照廠總體應急預案立即向廠部報告。
4.2? 報告內容
4.2.1? 廠發生I、II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單位名稱、事件發生時間、受災中心位置、單位受災面積;
b)人員傷亡(失蹤)情況;
c)事件簡要情況;
d)已采取的措施。
4.2.2? 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廠應盡快了解事態進展情況,并隨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人員疏散、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b)當前氣象災害情況;
c)設備、設施被破壞情況;
d)建(構)筑物被破壞情況;
e)道路交通管制情況;
f)有無危險化學品泄漏、環境污染等次生事故發生;
g) 現場應急物資儲備情況,應急人員、應急設備和器材到位情況;已采取的措施和求援請求。
5? 應急準備
5.1.1 ?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接到求救報警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5.1.1.1 立即向上海造漆廠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長報告、請示并迅速傳達指令;
5.1.1.2按照上海造漆廠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的指令,迅速通知各施救小組和相關單位。
5.1.1.3指導部門車間進行應急處置;
5.1.1.4指令各施救小組和相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5.1.2廠生活排水系統污水納管排放,雨水經隨塘河自流。雨污管道、阻斷閥門應保持疏通完好。
5.1.3各施救小組按照廠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5.1.4做好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5.2? 搶險準備
5.2.1?? 搶險隊伍
以廠設備科、消防隊人員及各施救小組為主,各部門車間的搶險人員為輔。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5.2.2? 搶險物資
廠設備科、安環科負責準備和儲備。
5.2.3? 廠各部門車間應按照廠防汛防臺有關規定和要求及廠應急小組指令,做好防汛防臺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6? 應急處置
當符合廠總體應急預案第1.7條應急啟動條件時,應急小組應立即按照廠總體應急預案圖5.2.1(應急指令下達程序框圖)規定的程序,下達啟動本專項預案指令,并進行下列應急處置工作。
6.1? 應急上報
6.1.1? 當發生重大災情時,廠應急小組應立即按照廠總體應急預案圖00.5(應急報告程序框圖)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上級部門報告。
6.1.2? 廠相關職能部門應立即按照廠總體應急預案圖00.5(應急報告程序框圖)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廠級部門報告。
6.2? 應急行動
6.2.1? 廠應急小組應做好以下工作:
a) 主要負責人參加閔行區或上級部門防汛指揮部會議,根據要求部署廠防汛防臺及搶險救災工作;
b) 根據當地政府發布氣象信息、汛期范圍,確定汛期的起止日期,并根據設防水位、臺風、汛情,發布和解除防汛防臺警報,下達啟動專項預案和應急終止指令;
c) 負責災情的上報下達工作,及時掌握潮汛和熱帶風暴(臺風)動態,并及時向各單位進行汛情通報;
d) 根據災情迅速派出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到受災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指導應急事件單位進行搶險工作;
e) 根據現場應急需求,組織調動、協調內、外部應急搶險力量和物資裝備等各方面資源;
d) 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上級和政府主管部門求援或配合政府應急工作;
f) 審定并簽發向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部門的報告和新聞發言材料。
6.2.2. 安全環保科應做好以下工作:
a) 廠防汛防臺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科,負責處理日常防汛防臺工作,協調各相關部門落實防汛防臺應急措施;
b) 負責與政府和上級部門信息聯絡,并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c) 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按照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向對口的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和求援;
6.2.3 按廠應急預案專業小組施救任務執行。
7? 應急終止和善后處理
7.1? 應急終止
現場應急小組應根據現場應急處置情況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向上海造漆廠廠部報告,由廠部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a)? 政府主管部門應急處置已經終止;
b)? 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c)? 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d)? 損失控制在最小;
e)? 社會影響減到最小;
f) ?恢復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7.2? 善后處理
應急事件單位在廠部的指揮下做好生產恢復、應急事件現場清理,以及保險賠償等善后處置工作。
高行鎮地下空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煙氣超標排放應急處置預案
小學強雷雨大風天氣應急預案
小學高空墜物事故應急預案
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學校防擁擠踩踏應急預案
學校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信息系統安全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內容
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網絡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坍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防臺風、暴雨專項應急預案
防洪防汛應急專項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