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的大、小修一般隨機、爐檢修同時進行,檢修前應編制檢修計劃和定額。
7.2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的檢修,應嚴格執行檢修計劃,不得漏項。檢修、檢定和調試均應按有關規程和規定進行,并符合檢修工藝要求,做到文明檢修。
7.3 對隱蔽安裝熱工檢測元件(如孔板、噴嘴和測溫套管等)應定期進行拆裝檢查(焊接的元件可適當延長)并作好檢查記錄。
7.4 檢修工作結束后,熱工控制盤(臺)的底部電纜孔洞必須封閉良好,必要時應覆蓋絕緣膠皮。
7.5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檢修后,應嚴格按有關規程和規定進行分級驗收,并對檢修質量作出評定。屬于主設備的控制與保護裝置(如汽輪機串軸、脹差傳感器等),應由主設備所屬部門會同熱控部門共同驗收。
7.6 檢修后的熱工儀表檢測系統,在主設備投入運行前應進行系統的聯合調節和測試,并符合誤差要求。
7.7 檢修后的熱工自動調節系統,在主設備投入運行后應及時投入運行,并作各項擾動試驗,其調節質量應符合調節系統運行質量指標的要求。
7.8 檢修后的順序控制、信號、保護和聯鎖裝置應進行系統檢查和試驗,由運行人員確認正確可靠后,方可投入運行。
7.9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檢修、改進、調校和試驗的各種技術資料以及記錄數據、圖紙應與實際情況相符,并應在檢修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整理完畢歸檔。
8 量值傳遞
8.1 國家電力公司的熱工量值傳遞按原電力部頒計量工作管理規定進行。
8.2 各級計量檢定機構的計量標準裝置及檢定人員,必須按照原電力部頒《計量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考核、取證,方能進行工作。
8.3 各級標準計量裝置的標準器必須按周期進行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標準器均不準使用。
8.4 各級檢定機構應建立標準器檔案并按傳遞單位和申請制定年度周檢計劃,計劃一經下達不得隨意拖延或不送檢。
8.5 各基層單位的熱工計量室應對其所管轄范圍的熱工儀表制定周檢計劃,并按期完成。
8.6 暫時不使用的計量標準裝置和標準器可報請上級檢定機構封存,再將使用時需經上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7 用于熱工計量工作的電測計量器具,統一歸本單位電測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本單位不能檢定的,由電力試驗研究院(所)進行檢定。
8.8 為了保證各級量值傳遞的正確性,上一級計量監督管理機構隨時可對下級計量檢定的情況進行抽查。
8.9 熱工試驗室的設施、計量標準、裝置的配置應按原電力部頒發的電力行業標準《火力發電廠熱工自動化試驗室設計標準》(DL5004—91)執行。
9 技術管理
9.1 發電廠熱控部門和電力建設單位熱控部門應根據本規程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情況制訂和執行下列相應的規程制度。
9.1.1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檢修規程;
9.1.2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調試規程(包括熱機保護系統校驗規程);
9.1.3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運行維護規程;
9.1.4 施工質量驗收規程;
9.1.5 精密儀器儀表操作(使用)規程;
9.1.6 安全工作規程;
9.1.7 崗位責任制度;
9.1.8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現場巡回檢查和清潔制度;
9.1.9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檢修工作票制度和驗收制度;
9.1.10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現場定期校驗和抽檢制度;
9.1.11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缺陷和事故管理制度;
9.1.12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
9.1.13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評級統計細則;
9.1.14 熱工計算機軟件管理制度;
9.1.15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技術資料、圖紙管理制度;
9.1.16 熱控人員技術考核培訓制度;
9.1.17 熱工標準器具的檢定規程及制度。
9.2 發電廠熱控部門和電力建設單位熱控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設備清冊和主要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設備技術檔案。清冊和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9.2.1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設備的清冊、臺賬、出廠說明以及檢定、調整與試驗記錄。
9.2.2 標準儀器儀表設備清冊、臺賬、出廠說明書以及歷次檢定記錄、證書。
9.2.3 全廠機組及系統的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實際系統圖、原理圖和接線圈;電纜、管道清冊。
9.2.4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電源系統圖。
9.2.5 主要儀表測點實際安裝圖
9.2.6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常用部件的加工圖。
9.2.7 流量測量裝置(如孔板、噴嘴等)的設計計算原始資料。
9.2.8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運行日志(包括運行巡視記錄、維修和故障處理記錄)。
9.3 網、省(市、自治區)電力公司電力試驗研究院(所)應建立和健全下列技術檔案。
9.3.1 所屬各單位標準計量器具清冊、標準計量器具周期檢定情況和記錄。
9.3.2 所屬各單位熱控人員清冊。
9.3.3 所屬各發電廠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三率”情況及存在問題。
9.3.4 所屬各單位主要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事故記錄分析及改進措施。
10 附則
10.1 本《規定》適用于國家電力公司系統內的火力發電廠,其他類型發電廠可參照執行。
10.2 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施行。
附錄A
發電廠主要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
發電廠主要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是指關系機組熱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狀態的監視儀表、調節、控制和保護裝置。各發電廠應根據本廠各機組熱力系統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的實際配備情況,參照下列劃分項目對全廠主要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進行統計造冊。
A1 主要檢測參數
A1.1 鍋爐方面
汽包水位,汽包飽和蒸汽壓力,汽包壁溫,主蒸汽壓力、溫度、流量,再熱蒸汽溫度、壓力,主給水壓力、溫度、流量、直流爐中間點蒸汽溫度,直流爐汽水分離器水位、排煙溫度、煙氣氧量、爐膛壓力、磨煤機出口混合的溫度,煤粉倉煤粉溫度,煤量,燃油爐進油壓力、流量、燃氣爐進氣壓力、流量,過熱器管壁溫度,再熱器管壁溫度。
A1.2 汽輪機、發電機方面
主蒸汽壓力、溫度流量,再熱蒸汽溫度、壓力,各級抽汽壓力,監視段蒸汽壓力,軸封蒸汽壓力,汽輪機轉速,軸承溫度,軸承回油溫度,推力瓦溫度,排污真空,排汽溫度,調速油壓力,供熱流量,凝結水流量,凝結水電導率,軸承振動,發電機定子、轉子冷卻水流量、軸向位移、差脹、汽缸與法蘭螺栓溫度、發電機定子線圈及鐵芯溫度、發電機氫氣壓力。
A1.3 輔助系統方面
除氧器蒸汽壓力,除氧器水箱水位,給水泵潤滑油壓力,高壓給水泵軸承溫度,熱網送汽、水母管溫度、流量、壓力。
A2 主要自動控制系統
協調控制,汽包水位控制,再熱器溫度控制,主汽溫度控制,主汽壓力控制,送風控制,吸風控制,汽輪機轉速、負荷控制,直流鍋爐中間點溫度控制,汽輪機軸封壓力控制,汽輪機旁路控制,汽輪機凝汽器水位控制,高壓加熱器水位控制,除氧器壓力及水位控制,一次風壓控制,磨煤機負荷、溫度控制。
A3 主要熱工保護
A3.1 鍋爐方面
總燃燒跳閘(MFT)保護,爐膛壓力保護及爐膛火焰保護,飽和蒸汽壓力保護,過熱蒸汽壓力保護,再熱器壓力保護,汽包水位保護,分離器水位保護,直流爐斷水保護。
A3.2 汽輪機、發電機方面
汽輪機軸向位移保護,汽輪機超速保護,電超速保護,潤滑油壓保護,凝汽器真空保護,高壓加熱器水位保護,抽汽逆止門保護,汽輪機旁路保護,發電機斷水保護,汽輪機軸系統振動保護,汽輪機防進水保護(重要保護需配UPS電源及具備事故追憶功能)。
附錄B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三率”統計方法
B1 完好率
B1.1 自動裝置完好率=(一、二類自動裝置總數/全廠自動裝置總數)×100%
B1.2 保護裝置完好率=(一、二類保護裝置總數/全廠自動裝置總數)×100%
B2 合格率
B2.1 主要儀表抽檢合格率=(主要儀表抽檢校合格總數/全廠主要儀表抽檢總數)×100%
B2.2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測點合格率=(抽檢合格點總數/抽檢點總數)×100%
B3 投入率
B3.1 熱工自動控制系統投入率=(自動控制系統投入總數/全廠自動控制系統總數)×100%
B3.1.1 全廠熱工自動控制系統總數按原設計的總數統計。其中協調系統按四套(手動、機跟爐、爐跟機、協調方式)統計,給水按三套統計。與鍋爐有關的控制系統應乘1.2倍的加權系數,單回路調節器有一套算一套,不加權。
B3.1.2 熱工自動控制系統投運標準為:調節品質滿足考核標準(附錄D)的要求且累計投運時間超過主設備運行時間的80%。
B3.2 保護裝置投入率(保護裝置投入總數/全廠保護裝置總數)×100%
B3.2.1 總燃料跳閘保護(MFT)按設計跳閘條件數統計套數。
B3.3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測點投入率=(實際使用數據采集系統測點數/設計數據采集系統測點數)×100%
附錄C
試生產期及大修后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考核指標
C1 機組在試生產期結束后(無試生產期的則在機組整套啟動試運移交后),熱控裝置應滿足以下質量標準。
C2 熱控監督“三率”指標應達到如下要求。
——儀表準確率為100%。
——保護投入率為100%。
——自動調節系統應投入協調控制系統,投入率不低于95%。
——計算機測點投入率為99%,合格率為99%。
C3 有關熱控系統應滿足如下要求。
數字采集系統(DAS)設計功能全部實現。
順序控制系統(SCS)應全部投運且符合生產流程操作要求。
爐膛安全監控系統(FSSS)應全部投運且動作無誤。
汽輪機電液調節系統(DEH,MEH)應全部投運且動作無誤。
旁路控制系統(By-Pass)全部投運且動作無誤。
C4 自動調節系統調節品質滿足下列規定。
C4.1 300MW以下機組熱控裝置質量標準應滿足原水利電力部頒發的《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檢修運行規程(試行)(1986年)》質量要求。
C4.2 300MW及以上單元機組的協調控制系統應同時滿足功能考核和調節品質考核要求。
C4.2.1 功能考核項目如下。
——協調控制系統各種運行方式的切投功能正常。
——機組負荷指令閉鎖功能正常。
——機組自動減負荷功能正常。
——機組迫升、迫降功能正常。
——如設計有其它特殊功能要求(如快速切負荷、自動發電控制)應按設計要求考核。
C4.2.2 調節品質考核應分別在基本負荷、機爐協調、鍋爐跟蹤、汽輪機跟蹤四種方式下進行,其靜態(負荷變動率<1%)品質、動態品質指標應滿足如下要求。
見表
附錄D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評級標準
D1 評級原則
D1.1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應結合機組檢修,與主設備同時進行定級。
D1.2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必須消除缺陷,并經驗收評定后方可按標準升級。
D1.3 儀表測量系統各點校驗誤差不應大于系統綜合誤差;主蒸汽溫度表、壓力常用點的校驗誤差,應小于系統綜合誤差的1/2。
D1.4 熱工自動調節設備的投入累計時間占主設備運行時間的80%以上方可列入統計設備;熱工自動保護設備應能隨主設備同時投入運行。
D1.5 熱工調節系統的調節質量應符合本條例附錄C的要求。
D2 評級標準
D2.1 熱工儀表
D2.1.1 一類
D2.1.1.1 儀表測量系統綜合誤差符合評級原則D1.3規定。
D1.1.1.2 二次儀表的指示和記錄清晰,帶信號儀表的信號動作正確、可靠。
D2.1.1.3 儀表及其附屬設備安裝牢固,絕緣良好,必要時有防震及抗干擾措施。
D2.1.1.4 管路、閥門不堵不漏,排列整齊,有明顯的標志牌。
D2.1.1.5 儀表內外清潔,接線正確、整齊,銘牌齊全。
D2.1.1.6 帶切換開關的多點儀表,其開關接觸電阻符合制造廠規定,切換靈活,對位指示準確可靠。
D2.1.1.7 儀表技術說明書、原理圖、接線圖及校驗記錄齊全,并與實際情況符合。
D2.1.2 二類
D2.1.2.1 儀表測量系統綜合誤差有個別點超出評級原則D1.3規定,經調校后能符合規定要求。
D2.1.2.2 二次儀表的指示和記錄正確,清晰,若有個別點發生超差,稍加調整即能正確指示、記錄。
D2.1.2.3 儀表內個別零部件有一般缺陷,但儀表性能仍能滿足正常使用下的要求。
D2.1.2.4 其它均能符合一類設備標準。
D2.1.3 三類
D2.1.3.1 不能達到二類儀表標準者。
D2.2 熱工自動調節裝置
D2.2.1 一類
D2.2.1.1 自動調節系統的設備完整無缺,清潔、整齊、校調合格,達到制造廠出廠技術要求。
D2.2.1.2 取樣管路和取樣點布置合理,管路、閥門、接頭不堵不漏,標志牌齊全。
D2.2.1.3 電纜、線路、盤內布置符合安裝規定,電氣絕緣良好,標志牌清楚、正確。
D2.2.1.4 自動調節系統正式投入前應進行對象特性試驗,投入后應作擾動試驗,試驗記錄齊全,調節質量符合本條例附錄C的要求。
D2.2.1.5 自動調節系統累計投運時間占主設備運行時間90%以上。
D2.2.1.6 試驗報告、檢修報告、原理圖、接線圖等技術資料齊全,并與實際情況相符。
D2.2.2 二類
D2.2.2.1 自動調節系統的對象特性試驗不全,但調節質量基本符合附錄C規程的要求。
D2.2.2.2 電纜、線路、盤內布置等有個別地方不正規,但不影響系統的正常投入。
D2.2.2.3 自動調節系統累計投運時間占主設備運行時間的80%以上。
D2.2.2.4 其它均能符合一類自動調節裝置標志。
D2.2.3 三類
不能達到二類自動調節裝置者。
D2.3 保護、聯鎖信號及報警裝置
D2.3.1 一類
D2.3.1.1 保護及信號報警裝置的機械及電氣部分良好,動作正確、靈敏、可靠,能隨機、爐及輔助設備連續投入運行,運行中未發生誤動或拒動。
D2.3.1.2 整套裝置及零部件安裝牢固,清潔、整齊,電氣絕緣良好,防護措施完善。
D2.3.1.3 試驗報告、檢修記錄、系統圖、接線圈等技術資料齊全,并與實際相符。
D2.3.2 二類
D2.3.2.1 定期校驗時,發現整定值有變動,但未發生誤動或拒動。
D2.3.2.2 個別零部件有缺陷,但不影響系統的正常投入。
D2.3.2.3 其它均能符合一類保護及信號報警裝置標準。
D2.3.3 三類
D2.3.3.1 不能達到二類保護及信號報警裝置標準者。
D2.4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裝置
D2.4.1 一類
D2.4.1.1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測點投入率>99%以上,主要測點系統綜合誤差(暫定)符合評級原則D1.3規定。
D2.4.1.2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裝置的CRT屏幕顯示數據,畫面應穩定清晰,信號動作正確,畫面切換響應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
D2.4.1.3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裝置及其附屬設備完整無缺,打印機動作靈活,打字清晰,時間制表準確。
D2.4.1.4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的事故順序記錄(SOE)分辨率應符合要求,動作順序準確。
D2.4.1.5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的數據處理和性能計算準確。
D2.4.1.6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裝置機柜內,輸入輸出信號二次線路排列整齊,銘牌正確,孔洞嚴密。
D2.4.2 二類
D2.4.2.1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測點投入率為98%~99%者。
D2.4.2.2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主要測點有個別點超出評級原則D1.3規定,經調校后能符合規定要求。
D2.4.2.3 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裝置的打印機和操作系統單元內有個別部件有一般缺陷,但不影響數據采集系統的正常使用要求。
D2.4.2.4 其它均能符合一類設備標準。
D2.4.3 三類
不能達到二類設備的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裝置者。
附錄E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合格率、投入率統計報表
見表
附錄F
引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