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置換、吹掃和清洗
為了保證檢修動火和罐內作業的安全,檢修前要對設備內的易燃易爆、有毒氣體進行置換;對易燃、有毒液體要在倒空后,用惰性氣體吹掃;對積附在容器壁上的易燃、有毒介質的殘渣、油垢或沉積物要進行認真的清理,必要時要人工刮鏟、熱水煮洗等;對酸堿等腐蝕性液體及經過酸洗或堿洗過的設備,則應進行中和處理。
(1)置換的注意事項
對用惰性氣體置換過的設備,若需進罐作業,還必須用空氣將惰性氣體置換掉,以防止窒息。根據置換和被置換介質密度的不同,選擇確定置換和被置換介質的進出口和取樣部位。若置換介質的密度大于被置換介質的密度,應由設備或管道的最低點注入置換介質,由最高點排出被置換介質,取樣點宜沒置在頂部及易產生死角的部位。反之,則改變其方向,以免置換不徹底。
置換出的易燃、有毒氣體,應排至火炬或安全場所。
置換后應對設備內的氣體進行分析,檢測易燃易爆氣體濃度和含氧量,至合格為止。氧含量>18%,可燃氣體濃度<O.2%為合格。
(2)吹掃的注意事項
對設備和管道內沒有排凈的易燃有毒液體,一般采用以蒸汽或惰性氣體進行吹掃的方法來清除,這種方法也叫掃線。掃線作業應該根據停車方案中規定的掃線流程圖,按管段號和設備位號逐一進行。掃線結束時應先關閉物料閥,再停氣,以防止管路系統介質倒回。設備和管道吹掃完畢并分析合格后,應及時加盲板與運行系統隔離。
(3)清洗的注意事項
對置換和吹掃都無法清除的油垢和沉積物,應用蒸汽、熱水、溶劑、洗滌劑或酸、堿來清洗,有的還需人工鏟除。這些油垢和殘渣如鏟除不徹底,即使在動火前分析設備內可燃氣體含量合格,動火時由于油垢、殘渣受熱分解出易燃氣體,也可能導致著火爆炸。
搪玻璃設備不可用堿液清洗。金屬設備也應注意減少腐蝕。對不溶于水、常溫下不易汽化的粘稠物料用蒸汽沖的辦法進行清洗時要注意蒸汽壓力不宜過高,噴射速度不宜太快,防止高速摩擦產生靜電。蒸汽沖過的設備還應用熱水煮洗。
按停車方案,在完成了裝置的停車、倒空物料、中和、置換、清洗和可靠的隔離等工作后,裝置停車即告完成。在檢修之前還應對地面、明溝內的油污進行清理,封閉裝置及周圍的下水井蓋和地漏。因為下水道與全廠各裝置是相通的,這個系統中仍有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物質。因此,必須認真封蓋,防止下水道系統有易燃易爆氣體外逸,也防止檢修中有火花落入下水道中。
對于有傳動設備或其他有電源的設備,檢修前必須切斷一切電源,并在開關處掛上標志牌。對要實施檢修的區域或重要部位,應設置安全界標或柵欄,并有專人負責監護,非檢修人員不得入內。
5.動火作業
動火作業分為固定動火區作業和禁火區作業兩種情況。固定動火區一般符合下列安全條件:
(1)固定動火區距可燃、易爆物質的堆場、倉庫、儲罐及設備的距離應符合防火規范的規定;
(2)在任何氣象條件下,固定動火區域內的可燃氣體含量都在允許范圍以內。
(3)動火區若設在室內,應與防爆區隔開,不準有門窗串通。允許打開的窗、門都要向外開,各種通道必須暢通;
(4)固定動火區周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可燃物質。少量的有蓋桶裝電石、乙炔氣瓶等在采取可靠措施后,可以存放;
(5)固定動火區應備有適用的、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6)動火區要有明顯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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