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頂板管理,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根據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對現有掘進頭臨時支護進行規范,具體要求如下:
1、臨時支護支護要分為兩部分進行支護,先用前探梁對其頂板進行臨時支護,然后再用圓木或金屬磨擦支柱對巷道兩幫進行臨時支護。
2、使用前探梁進行支護時,前探梁前端頂住掌頭,兩根前探梁距離不得超過1.2m,作業人員必須站在臨時支護下作業,未錨護永久支護前,嚴禁在兩側空頂區域內走動或停留。
3、使用金屬摩擦支柱或木柱時,拱形巷道每排不少于3根,矩形巷道每排不少于4根。(見臨時支護布置圖)頂板不好或遇地質構造時,視現場情況加打支拄,提高支護強度。
4、使用金屬摩擦支柱時,必須構件齊全完好,金屬摩擦支柱要配備升柱器,初撐力達10MPa。特殊情況下,不能使用摩擦支柱時,可采用帶帽點柱作為臨時支護,拱形巷道每排不少于3根,矩形巷道每排不少4根,排距不能超過1000mm;木柱規格:φ14-16cm長度2.5-3m(具體圓木長度可根據實際情況定制)優質圓木,柱帽規格:φ20 cm兩開木。根據錨護進度,及時調整臨時支護,保證支護效果。
5、爆破或截割形成毛斷面后,首先進行敲幫問頂,用長柄工具將活矸危巖處理盡,將金屬摩擦支柱或帶帽點柱打在暴露的頂板下,帶上柱帽,柱帽上可預先鋪好金屬網。
6、臨時支柱應垂直于頂底板,柱帽應避開錨桿(索)眼的位置。巷道有坡度時,支柱要有適當的迎山角,保證迎山有力。支護要支在實底上,如無法支在實底上,應穿木鞋,木鞋規格500×200×100mm。為保證支柱穩定性,穿鞋支柱不得帶帽。
7、點柱、帽柱與頂板間應用木楔打上勁,保證帶帽點柱穩固有勁。
使用摩擦支柱時,使用升柱器升緊支柱維護頂板,升柱器壓力表讀數必須達到10Mpa。
掘進頭常備支柱(金屬摩擦支柱、鋼管臨時支拄或木柱)不少于4根,2.0m和3.0m捅桿各一根(捅桿為公司自制,使用φ24mm無縫鋼管制作),大錘2把,鎬2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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